看完《悬案》,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悬案之所以会成为悬案,是在查案的过程中遇到好多阴差阳错的事。
明明真/相就在眼前了,却擦肩而过,导致多年以后才能侦破。
第一个案子如此,第二个案子也是如此。
第一个案子是珠宝劫案,劫匪徐亮和记者白朗在同一个鞋摊上擦鞋3分钟。
就这一别,多花了13年才把徐亮抓到。
当然,这个案子对劫匪掌握的信息不多,也没有画像,错过了很正常。
第二个案子跟第一个案子比起来,更戏剧化。
第二个案子是卞记旅馆惨案,警方从现场掌握了好多关于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比如:DNA、鞋印、画像和出生地。
其实,在案发的2个月后,跑家王兵还跟真凶刘永坤一起喝过酒,聊过天。
半夜,王兵醉醺醺地走了,他根据刘永坤的指示,在街头的大烟馆的缸里找到了戒指。
那枚戒指,是卞记旅馆的老板卞福的,是刘永坤拿回来后扔进缸里的。
这,是妥妥的证物。
按理说,王兵应该拿着戒指去报案才对,这样就离拿到5万元赏金又近了一步。
那,为什么他没有去报案呢?
其实,这里好多人都没有看懂,王兵不是不去报案,而是他去不了了,他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骑着摩托车,意识有点不清醒,突然撞到了电线杆上,看到了那张通缉令。
一下子,王兵的脑海中浮现出很多的片段,全是关于刘永坤的。
迷迷糊糊中,他突然意识到刘永坤就是要找的那个人。
他高兴极了,拿着通缉令就要去领赏金来的。
只是,一阵大风刮来,他他手上的通缉令给吹到大马路中间去了。
王兵只顾着捡,他完全没有想过,自己正处于危险之中。
突然,他的身后一个大闪光灯,再来一声车响。
他来不及反应,就这么把自己给交代了。
如果,他没有去世的话,肯定会去举报刘永坤的。
好多人,都把这个场景定义为是刘永坤的梦境。
其实,不是的。
那是王兵喝醉了,描述的是他醉酒状态下看到的,感受到的。
最终,呈现出来让我们看到的,就是有点如醉死梦的不真实感。
这种表现形式,跟厨房里的那把刀有点相似。
如果那是梦境的话,刘永坤就会提前知道那个地方有通缉令,他是不可能让汪二保看到的。
还有那个戒指不见了,刘永坤也不着急。
刘永坤在梦里看到王兵揭了通缉令,还拿到戒指去告他,他还像没事人一样吗?
按照刘永坤疑神疑鬼的性子,他宁愿错杀,也不会姑息的。
汪国方和汪二保,就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刘永坤根本就不知道王兵的真实目的,他才没有去找这个人。
既然刘永坤不知情,那个场景就不是做梦了,而是真实发生的。
如此推断的话,王兵就是被车撞身亡了。
这么一说,王兵是第一个知道真凶的人。
他不但没有拿到5万元赏金,还丢了性命,想一想还是挺让人惋惜的!
俗话说,世事无常,还真是这样的。
虽然我们都无法预知未来,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意外,但我们能掌控自己的情绪,活在当下,开心一天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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