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7月28日讯《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经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26年7月23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次立法历时两年,累计吸纳169条各类意见建议,共设六章四十三条,立足济南气候与城市治理实际,紧扣“早”字核心,以“早发现、早决断、早准备、早防范”构建起全链条防御体系。重点在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创新气象风险保险保障机制、建立跨区域联防联动机制、完善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内的民生服务保障等方面做了调整,以法治手段筑牢城市安全屏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这是济南市气象防灾减灾领域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济南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通讯员:郑敏
编辑:楚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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