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淇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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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

《关于淇县境内增设及重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详情如下

淇县部分路口拟增设及重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通过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新增107国道(K682+918m)与淇石线交叉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重启泰山路与太行大道交叉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拨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8月3日正式投入使用。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驾驶,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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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7日

(来源:淇县交警微信公众号 鹤壁融媒)

总策划:李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