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气温攀升,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据应急管理部最新通报,溺水持续位居青少年意外伤害致死原因首位,占比超过32%。2026年上半年,全国多地接连发生多起学生溺水悲剧,令人痛心。为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现将近期典型溺水事故案例整理如下,希望每一位家长和学生引以为戒,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案例一:广西贵港14岁女孩码头拍照不慎落水溺亡
2026年6月3日傍晚,广西贵港大东码头,一名14岁初二女生为拍摄夕阳照片,在码头石阶边缘不断调整角度。脚下石面因江水长期浸润长满青苔,异常湿滑。她猛然滑倒,直坠入郁江之中。
事发时,同行一名黄发女生试图伸手施救,但因不会游泳,仅向前蹚行数步便不敢再动。而另一名黑衣男生自始至终蹲坐岸边巨石上,手捧奶茶,未起身、未呼救、未取用距其不足8米的救生圈。整个黄金救援三分钟内,无人高喊救命,无人取用救生器材。
经消防部门三个半小时搜救,女孩遗体在落水点下游约12米处被发现。现场配备的救生圈、救生绳等设备,直线距离不足8米,却无一被使用。
警示:江边湿滑,拍照勿近水边
案例二:南宁邕江中学生下水游泳刚下水即被浪卷走
2026年7月3日傍晚6时许,南宁邕江边,4名中学生结伴到江边玩耍。其中一名学生不顾他人劝阻(当时正值汛期,邕江水急),执意下水游泳。谁知刚下水就被湍急的浪流卷走,瞬间消失在江面。
同伴惊慌失措,却无力施救。经救援人员全力搜救,溺水学生被打捞上岸,但已无生命迹象。据知情人透露,下水前曾有路人提醒他汛期水急不要下水,但他并未听从劝告。
警示:汛期水急,切勿下水游泳
案例三:福建福州4名小学生池塘玩耍全部溺亡
2026年4月19日,福建福州闽清县上莲乡,上莲中心小学4名未成年学生在当地一处池塘边玩耍。一名学生不慎滑入池塘,另外三名同伴情急之下贸然下水施救,但因均不习水性,不仅未能救起同伴,反而四人全部遇难。
一个孩子的意外落水,最终演变成四个家庭的灭顶之灾。盲目下水施救,是导致溺水群死群伤的最主要原因。
警示:遇同伴落水,切勿盲目下水施救
案例四:广西玉林4名中学生自然水域游泳溺亡
2026年4月11日(周六)下午约16时许,玉林市容县县底镇某中学4名学生,在梧州市藤县象棋镇北流河一处自然水域游泳时,不幸全部溺水身亡。事发后,藤县象棋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确认了这起悲剧。
自然水域水下地形复杂,往往存在断崖式深坑、暗流和漩涡,即使水性好的人也难以应对。4条年轻生命,就这样消失在看似平静的河水中。
案例五:陕西西安3名儿童景点附近落水溺亡
2026年5月5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分明景点附近,3名儿童在岸边玩耍时不慎落水。其中2人在事发当天被找到,已不幸溺亡;第三名儿童于5月11日下午在渭河下游临潼段被打捞上岸,也已遇难。
泾渭分明景点是西安知名打卡地,但两河交汇处水流复杂,水下暗藏危险。这一案例再次警示:看似热闹的景点水域,同样可能成为吞噬生命的陷阱。
案例六:12岁男孩与伙伴捡废船玩水2人溺亡
2026年6月28日,某城郊河道,一名12岁男孩与3名同龄伙伴结伴捡拾废弃船只玩水。孩子们出于好奇和好玩,登上废弃船只嬉戏,不料船只失衡倾覆,其中2人溺水身亡,另外2人侥幸获救。
废弃船只、岸边泡沫板、自制木筏等看似有趣,实则极度危险。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安全意识薄弱,极易因一时兴起将自己置于险境。
六起事故的共性原因分析
纵观上述六起事故,虽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节各不相同,但背后存在着显著的共性特征,值得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和家长高度重视:
安全提醒:致家长
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暑期是溺水事故高发期,家长要做到'四知':知孩子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切勿让孩子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外出玩水。加强防溺水教育。反复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教会孩子科学施救方法。遇到同伴落水,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大声呼救,拨打110、119、120;寻找周围的竹竿、树枝、绳索或救生圈抛给落水者;切勿盲目下水施救。关注孩子的异常行踪。暑期孩子外出玩耍时,家长要了解其具体去向和活动内容,教育孩子远离江河、水库、池塘等危险水域,不在水边追逐打闹、捞取物品。选择正规游泳场所。如需游泳,应带孩子到有安全资质、有救生员、有救援设备的正规游泳场馆,并在大人的全程看护下进行。
安全提醒:致学生
生命只有一次,溺水只在一念之差。请每一位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请每一位学生牢记安全准则,远离危险水域,珍爱宝贵生命。让悲剧不再重演,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平安度过暑期。
来源:新时代安全教育
编辑:屈加曼
校对:王婷
初审:杨雅康
审核:吕园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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