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7月27日,在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四川省蜀道保护条例(草案)》提请一审。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九条,主要对蜀道概念、保护范畴、各方责任、资源调查、保护管理、研究阐释、活化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一条古蜀道,半部华夏史。”这条承载三千多年文明、横贯川陕甘渝的“中国线性文化遗产”,即将迎来省级层面的系统性法治保护。据了解,四川、陕西7月同步审议各自的条例草案,甘肃、重庆有关方面正着手推进相关工作,协同推进蜀道保护立法。

蜀道是目前世界上开通较早、使用时间较长、历史影响较广的道路体系,具有重要的经济、文化和生态价值。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蜀道线路,主要包括金牛道、米仓道、荔枝道主线,阴平道支线,以及利阆道、剑阆道等连接线。蜀道系统涵盖古道(栈道、碥道、隧道等)、关隘、驿站、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多种资源。

由于年代久远和交通地理变迁,一些路段面临自然风化、地质灾害损毁等风险,加之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资源底数不清、系统性保护不够、研究阐释不足等问题,必须通过立法提升系统性、整体性保护水平。

此次条例草案主要突出保护第一。注重系统性保护,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注重整体性保护,明确建立资源调查与认定、保护名录等制度,将道路本体、古树名木、沿线历史遗迹等统一纳入保护范畴;注重协同性保护,明确省人民政府加强与陕西、甘肃、重庆的协作,推动建立“串珠成线、连线成面”的保护格局。

条例草案还注重厚植生态本底。条例草案总结行之有效的传统制度和风俗,结合广元市剑阁县、绵阳市梓潼县等地做法,明确支持县、乡实行古树名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离任交接制度。对行道古树实行“一树一档、一树一策”,鼓励公民认养古树名木,并明确在蜀道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禁止实施毁林开荒、堆放垃圾、排放污染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