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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2时许,经开区公安分局石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石门社区一副食店发生盗窃。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将正在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徐某某抓获。

经查,7月15日23时许,二人驾车抵达该副食店,由徐某某翻墙入内实施盗窃,贾某某在外负责望风接应。得手后,二人随即驾车前往利州区南河销赃。随后,二人合议再次返回该店行窃,不料在第二次作案时被店主发现并报警。民警抵达现场后将二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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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徐某某交代,6月15日凌晨,曾以同样的方式对该店铺实施了盗窃。三次盗窃金额总计6000余元。

目前,经开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贾某某、徐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张 亮 陈 诚

责编:聂琳根

审核:赵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