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朋友,叫我还,他给我单独花的钱,和亲密付的钱,我该还没,该怎么办,也不多,顶天3千。?刚在一起,他给我开了亲密付额度1千,我就用了,用了一个月,第二个月开始用,显示不能用。可能是我第一个月用了800多。他大学是学财务管理。我20岁,男朋友是26岁,现在他有工作。我和他是在社交软件瘦认识的,他一上来没到一星期就说想和我谈,后面我和他聊,聊得还行。12月31放假寒假,我和他玩了2天,发生关系了……
如果对方真的无情很斤斤计较,如果你不理他,他可能会起诉,让你还他的资金,为了3000块钱,却搭上借钱不还或者所谓的不退还恋爱礼金名声甚至说诈骗那就难受了。说白了你可能是才开始看到他已经工作,能赚钱,对于他能给你花钱产生了吸引力,因为你想要花他的钱,有很多大学生可能觉得家里的钱不够,如果能谈恋爱多一笔生活费,就心动了……
毕竟很多人大学期间因为开销因为攀比,因为和舍友一起去参加聚会然后就形成了一些心理变化也很正常!
但本质问领是这个事情你们还发生了关系,其实按照常理来说,如果谈恋爱到发生关系,花费三千多并不多,毕竟有些人有那种约的想法,现如今也到了这个数额甚至更高。所以你即使不退还,也能说的过去,直接结束,就看他是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的!
这事儿就俩字:看人。你前男友学财务的,对钱肯定算得清,但他要真为了三千块去起诉你,那成本可就高了。法院立案得交诉讼费,还得花时间写诉状、跑法院,折腾下来他花的钱和精力可能都不止三千。而且,法律上怎么认定“恋爱期间的花销”呢?
亲密付、日常吃饭、买礼物这些,一般算赠予,除非他明确说“这是借你的”,或者有借条、转账备注写“借款”,否则法院基本不会支持他让你还。你俩都发生关系了,他一个26岁的成年人,给20岁的女朋友花点钱,回头又要回去,这事儿说出去也不占理。
但话说回来,你心里得明白:他这么干,说明这人格局确实不大。刚在一起就开亲密付,用了一个月又关了,现在分手了还来要钱——这操作挺下头的。
你才20岁,别因为这点钱把自己搞得很被动。如果他想闹,你就把话说明白:“这是恋爱期间你自愿给我花的,我没借你钱,要起诉你随便。” 然后直接拉黑,别跟他掰扯。他要是真起诉,法院传票来了再说,大概率他也就是吓唬你。
另外你也得长个心眼。以后谈恋爱,别冲着对方能给你花钱去,尤其是刚认识没多久就发生关系的那种。你心里也清楚,你当时可能觉得他工作了、能赚钱,能帮你分担点生活费——这想法很正常,但容易让自己陷进去。
真正靠谱的关系,是对方尊重你、愿意为你付出,而不是拿钱来试探你。这次就当交学费了,三千块看清一个人,不亏。
最后给你个实在建议:钱一分别还,人直接拉黑。他要是再纠缠,你就回一句:“恋爱花销属于自愿赠予,法律不支持要回。你再烦我,我就把你骚扰我的聊天记录发朋友圈,让大家评评理。” 这种人最怕丢面子,你硬气点,他反而怂了。以后找对象,记住:先看人品,再看钱品。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关注我“她解忧”和我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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