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2026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点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学前教育
1.适龄优先。招收3-6周岁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随到随报。
2.免试就近。坚持就近就便的原则,保障儿童免试入园,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
3.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招生,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义务教育
1.免试就近。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2.公正公开。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方法和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便民高效。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优化“一网通办”流程,依托“滕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入学报名。同步设立线下报名咨询服务点,切实保障报名渠道畅通。
二、招生时间
(一)学前教育
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为5月-7月。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二)义务教育
小学招生工作在8月14日至18日进行。初中招生工作在8月18日至22日进行。
三、招生范围
(一)学前教育
幼儿园不划定招生范围,自主招生。各幼儿园优先满足周边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保障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需求。
(二)义务教育
小学、初中招生范围保持相对稳定。
1.16个镇招生。镇学区(联区)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范围。由学校审验学生报名材料,学生升入相应学校。
2.5个街道招生。街道学区(联区)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情况,划定具体招生范围。由学校审验学生报名材料,学生升入相应学校。
3.24所市直学校招生。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划定招生范围,
由市直学校审验学生报名材料,学生升入相应学校。
4.8所民办学校招生。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由学校审验学生报名材料,学生升入相应学校。
招生范围确需调整的,应综合考虑学校学位容量、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趋势等因素,坚持稳妥有序、充分论证,提前发布。
四、工作安排
监护人通过手机“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3)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平台已实现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大数据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与数据互通。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报名信息自动采集、自动校验,实行“零证明”办理。
(一)学前教育
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或在“爱山东”APP首页搜索“幼儿园报名”,进入“滕州市幼儿园报名管理平台”网上报名。
(二)义务教育
监护人在“爱山东”APP首页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滕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流程。小学报名8月14日8:00至8月18日18:00,中学报名8月18日8:00至8月22日18:00。网上报名工作分为“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2.线下报名服务。招生期间,各学校同步设立线下报名咨询服务点,重点为留守儿童、不便使用网络、大数据关联不畅等特殊类型家庭服务。
3.录取结果查询。各学校完成录取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录取结果,监护人可登录“滕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于8月18日、8月22日,分别查询小学、初中录取结果。
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及幼儿园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明确招生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五、义务教育学段招生工作主要变化
(一)取消城区户口限制。自2026年起,北辛街道、荆河街道等5个街道辖区内初中学校招生,取消原“城区”户口的限制。
(二)不动产证明为入学依据。自2026年起,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均以房产、购房合同等不动产证明作为学校招生范围的依据,取消水电费缴纳凭证等实际入住类证明材料。
(三)规范特定类型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需经省、枣庄市两级教育部门审核,未经省、枣庄市两级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特定类型招生。
(四)深化实施阳光编班。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实行学生、教师随机分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滕州市2026年小学招生范围
2.滕州市2026年初中招生范围
3.滕州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报名流程图
4.滕州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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