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汾阳市公安局自2026年7月27日起,针对我市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未办理登记、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期间,凡发现未按规定完成登记上牌仍驾车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汾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将依规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高度重视,尽快为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或防盗备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合规骑行、文明出行,携手共建安全畅通、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汾阳市公安局

2026年7月27日

来源:汾阳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