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稳定盈利两个亿、两万多名学生的衡水名校,怎么就背上十多亿巨债?创始人控诉被逼 2 元转让价值 8 亿股权,公职人员亲属代持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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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河北衡水安平县安平志臻高级中学。

这所民办高中 2018 年正式开学,巅峰时期在校生 2 万多人,连续四年高考 600 分以上考生破千人,一年除去开销,净利润大约 2 个亿。

创始人韩士辉当初牵头投入资金,一手把学校搭建起来。

按照他的说法:2021 年,在压力之下,他签下协议,一共只收 2 元,把学校 40% 股权转让给两名高龄老人。他主张这两人只是 “代持人”,股权实际控制人是多名在职、退休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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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称自己逐步被架空,学费、伙食费等收入被导向多家外部公司,资金流失,学校债务越滚越大。

如今学校各类负债合计十多亿元,银行贷款陆续逾期,股权遭到法院冻结,随时可能被司法拍卖。

2025 年,创始人向公安报案控告职务侵占,公安作出不予立案决定。2026 年 6 月,他向纪检部门实名举报相关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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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经媒体曝光之后,7月27日晚衡水官方火速发布通报:成立市级联合调查组,全面核查所有线索,查实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严肃处理,学校现阶段教学秩序保持正常。

下文仅结合举报人单方陈述展开法律层面推演,相关指控尚未经调查核实,全部事实结论,请以官方后续调查通报为准。

第一个,公职人员,能不能通过亲戚 “隐名代持企业股权”?

肯定不行。

因为《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都明文规定:公职人员不得违规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

如果查实公职人员是幕后实际出资人、享受分红、干预学校运营,只是借用亲属名字当 “名义股东”,属于典型违规营利。轻则政务处分;一旦伴随利益输送,进一步触碰刑事犯罪。

这两名高龄老人是真实股东,还是单纯的代持工具?调查组重点核查资金流水、分红走向、实际经营参与情况。这个不难查。

第二,2 元转让价值 8 亿股权,法律上认不认?

正常股权转让,价格可以自行约定,但前提是“真实意思表示”。

韩士辉说“被迫”,如果查实存在胁迫、显失公平,按《民法典》,这份协议可以被撤销。

更关键的是,如果转股价远低于合理价格、受让方又利用职权施压,那就不是民事纠纷,而是涉嫌违纪违法甚至犯罪。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收受非上市公司“干股”,且股份实际转让,这样就涉嫌受贿犯罪。

如果这40%股权是“干股”有付出相应的对价就拿走,8亿估值,已经不是纪律问题,是刑法要管的事。

最后韩士辉还举报:学费被转到校外公司账户,学校账面资金被大量转出,导致还不上银行贷款。

如果查实公职人员指使或纵容资金转移,可能涉及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

虽然韩士辉之前向公安报案“不予立案”,但这次是市级联合调查组,层级和力度都不同。

现在,调查刚刚开始。联合调查组的通报说“全面深入开展调查核查”——这意味着纪检、公安、教育、自然资源等多部门介入,应该会有个水落石出。

听听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