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网报道,近日,吴先生在山西太原预订酒店遭遇订单纠纷,他通过太原市12345维权,对方不但给他扣上了“涉嫌职业索赔人”帽子,还表示“对诉求人的工单我局不再受理”,话题 #男子因太懂法被认定涉嫌职业索赔人# 引发网友关注。7月27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全面复盘核查,对当事人表示歉意,并责令涉事工作人员作出深刻检讨。
依法维权是法定权利,守法懂法是公民素养。个人因为懂法,就反被定义为职业索赔,被扣上太懂法的“原罪”,实在离谱。评判一桩维权诉求是否合理,唯一的标尺从来都是事实清不清晰、诉求合不合法,和投诉人懂不懂法、对法条熟不熟悉没有半点关系。
市场监管部门的本职,是通过消费者投诉,去核查商家是否违规,岂能本末颠倒,先去评判消费者的法律素养够不够“普通”、维权姿态够不够“弱势”。以“太懂法”定嫌疑,本质是对法治规则的漠视、对权利边界的模糊。
在不少公共事件中,类似论调不时涌现,一些人总爱以“完美受害者”视角去审视“挑毛病”的人,仿佛只有明显处于弱势的受害者才值得同情。可法律赋予的权利,从来不会因为权利人懂法就失效,维权的正当性,也从来不需要靠“弱势人设”来背书。
打破这种偏见,核心是把维权评判的逻辑从“看人”拉回“对事”,从制度到观念完成双向校准。
明确消费投诉处置的唯一依据是事实与法律,严格区分内部核查意见与对外正式回复,通过分级审核机制堵住主观定性随意流出的通道,让每一份工单回复都只讲事实、讲法条,不讲主观揣测,让工作人员真正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处理诉求,摒弃“完美即可疑”的主观臆断与标签化思维。如此,才能让维权不再有顾虑、守法不再被误解。
法治社会从不要求消费者做“不懂法的完美受害人”,反而鼓励每个人知晓规则、善用规则。当懂法不再是维权的“疑点”,依法主张权利不再需要先自证为“完美受害者”,消费维权的渠道才能真正赢得公众信任,公平正义也才能落在每一件具体的民生小事里。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实习生 陈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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