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甘之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甘之草)于2026年1月27日所递交的港股招股书满6个月,于2026年7月27日失效,中信建投国际、申万宏源香港为其联席保荐人。
文|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编辑|陈琳琳 责编|马 强
审读|吴席平 监制|舒桂林
根据招股书,甘之草是一家以数智化驱动的中国内地领先的线上中医药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以线上中医诊疗服务为核心,发展成为涵盖中医诊疗服务、中医医疗机构服务及中医药大健康产品在内的数智中医药全产业链服务提供商。其核心产品包括线上诊疗平台“甘之草”、专为中医医疗机构设计的SaaS及供应链系统“甘草云管家”,以及与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推出的AI辅助智能诊疗程序“轩岐问对”。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2024年收入计算,中国内地前五大线上中医药综合服务提供商合计市场份额为10.7%,其中甘之草以4.9%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一,是其中规模最大的提供商。
多年高营收却未能带来高利润
财务数据显示,甘之草在2023年和2024年尚能维持盈利,进入2025年,其盈利情况却急转直下。该公司2023年、2024年营收分别为6.03亿元、6.9亿元;毛利分别为1.37亿元、1.62亿元;期内利润分为188万元、1016万元。2025年前9个月,公司营收为5.54亿元,毛利为1.5亿元,期内亏损为123.5万元。
为什么营收高,却不怎么赚钱?核心原因在于主力业务盈利能力有限,而高毛利业务尚未形成规模。
招股书显示,作为收入支柱的线上中医诊疗服务,毛利率维持在22%~24%区间;线下国医馆的毛利率则更低,在6.7%~13.4%之间。相比之下,中医药大健康产品的毛利率较高,2025年前九个月达到58.0%,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司综合毛利率从22.8%提升至27.0%。
对于2025年前9个月录得亏损,从财务数据来看,主要源于销售及分销开支的大幅增加,该期间此项费用同比上涨约45%,达到7001.6万元。
而在现金流方面,2023年及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了现金净流入,但2025年前九个月转为小幅净流出;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也从2024年末的4877.4万元下降至2025年9月末的1133.2万元。
此外,截至2025年9月,公司平台注册医师数量超过13万名。对甘之草而言,其平台上超10万名注册医师无疑是其核心竞争力,但这背后也蕴藏着风险。
招股书明确指出,公司尚未为线上中医诊疗服务投保专业的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服务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任何医疗纠纷或索赔,无论是否成立,都可能对公司声誉、运营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被追问
值得关注的是,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共对数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甘之草说明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拍逃出资等情况;并就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涉及的限制等问题作出说明。
具体而言,证监会要求该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并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1)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拍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3)请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1)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是否公允,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所控制的表决权比例。
三、请补充说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员是否为公司员工,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外部人员的入股原因及背景、入股价格、作价依据、资金来源,如入股价格与员工相同或接近,说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预留份额或未授予的份额。
四、公司有多家中医诊所及互联网医院,请详细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涉及的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情况,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外资持股比例及具体计算方式,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五、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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