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宜良之窗)
开栏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近期调研宜良工作要求以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充分展示全县上下“争当排头兵”的实践成效,明确产业转型、生态优先、乡村振兴核心工作要求;锚定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健康产业拓展区、生态康养休闲目的地三大发展定位,绘就全县高质量发展宏伟蓝图。县融媒体中心开设《锚定发展定位 实干建功宜良》专题专栏,全面展现全县贯彻落实成效,报道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攻坚举措、亮眼数据、特色路径与典型经验,立体呈现全县上下对标嘱托、紧扣定位、实干争先的奋进图景,凝聚干事合力,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本期推出《县司法局以“调普融合”赋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今年以来,宜良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紧盯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针对“小微工程”监管缺位、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行“调解+普法”双轨并行模式,全力筑牢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屏障。
立足职能定位,构建风险防范“前沿哨”
各司法所切实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将风险防控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依托覆盖全县的“司法所—村(社区)调委会—村(居)民小组”三级调解网络,落实“周排查、月研判”预警机制。针对某乡镇、街道“某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类极易引发“民转刑”“诉转访”的隐患,辖区司法所第一时间介入,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排雷”。在伤者小志(化名)多次、迫切咨询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司法所精准识别出发包方小博(化名)“选任承揽方过失”、承揽方小同(化名)“管理缺失”及伤者“酒后违规作业”等多重风险点;面对小博、小同事不关己、拒不到场的僵局,司法所不推诿、不放弃,以“钉钉子”精神向当事人开展“滴灌式”普法攻坚,逐步扭转当事人错误认知,牢牢掌握了化解矛盾的主动权,有效避免了事态升级。
强化法治供给,打好定分止争“攻坚战”
针对基层纠纷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心态和“免责条款”误区,基层司法所打出“法理情”组合拳。在历时月余的案件调处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开展十余次“靶向普法”,精准适用《民法典》第1192条、119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向当事人阐明“选任过失必担责”“免责条款不免责”等法律原则。通过“背靠背”疏导、“面对面”算账,成功扭转了“一包了之”、“推诿扯皮”的错误认知,促使三方在一天内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将一起可能引发诉讼、信访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该案的成功化解,是“调解+普法”双向赋能的生动实践,是指导基层破解“执行难在前、和解难在后”复杂局面的生动缩影,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了鲜活样本。
深化标本兼治,筑牢依法治理“防火墙”
坚持“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着力将调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研判分析各类人民调解卷宗后,对各类矛盾纠纷暴露出的部分村组干部法律素养不高、工程管理不规范、群众易酒驾醉驾等共性短板,县司法局迅速制定针对性措施,联动派出所、交警队、法院、调解工作室、村(社区)等力量,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用“以案释法”清晰划出基层干部履职的“红线”与群众行为的“底线”,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真正做到了“解决一件事,普法一群人,影响一片地”。
聚合多元力量,织密平安共建“防护网”
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抓总作用,深化“警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建设,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明白人等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特别是在关键节点,统筹力量下沉一线,协同乡镇(街道)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和重点领域风险排查。
下一步,宜良县司法局将继续锚定“走在前、做示范”目标要求,持续深化“调普融合”工作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良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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