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监控全程拍下!口角升级当众两位女士扭打,一方先动手的母亲,边打边喊儿子过来,帮忙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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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一名女子乘电梯下楼时,遇到一个男孩挡门等妈妈,大约等了20秒。

女子着急催促了几句,男孩母亲赶到后,双方因为“电梯是不是你专属的”发生口角。

女子骂了句“”,结果男孩母亲直接动手打了对方的头,两人在狭小的电梯里扭打。

神经病

出人意料的是,这位母亲一边打,一边冲儿子喊:“帮我打她!”,男孩也听从,在两人扭打期间,上前打了几下。

目前,当地警方和社区已经介入调查。

就说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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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先动手的女士构成正当防卫吗?

因为是男孩妈妈先动手打女子头部,女子随即还手,女应该是正当防卫吧?

能理解大家的朴素的宪法,不过法律判断正当防卫,不只看是「谁第一个动手」。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区分互殴 vs 正当防卫,核心看两点:

冲突怎么来的:是不是双方持续口角、互相言语对抗,矛盾逐步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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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目的:你还手,究竟是单纯制止对方继续伤害自己,还是抱着 “互相打一架、出气对抗” 的心态。

正当防卫应该是我不想打架,对方突然暴力袭击我;我还手只为挡住、制止侵害,对方一旦停手,我立刻停止动作。

而互殴是,双方因为琐事争吵,情绪上头,一方率先出手,另一方不甘示弱立刻反击,随后你来我往持续扭打。双方都存在伤害对方的故意。

一旦认定属于互相扭打,前后动手的双方,原则上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只会区分主次过错。

这种情况我理解公安会认定互殴多一些,我只是一家之言,也想听听各位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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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母亲教唆儿子上来帮忙,如果女子失手打伤儿子,怎么归责?

分两种情形:

情形一:男孩听从教唆,主动冲上来实施推搡、殴打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女子为阻止攻击进行反击,反击手段、强度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即便男孩因此受伤,女子不用承担刑事、民事法律责任。

情形二:如果男孩仅仅只是轻微拉扯、推搡,不存在紧迫危险,女子却使用重拳、踢踹等激烈方式,造成男孩重伤,就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但是法律规定依法减轻处罚。

面对未成年人袭击,法律对成年人防卫尺度要求更高,所以优先尽量避让。

还有,差点忘了,母亲在打斗中大喊 “帮我打她”,男孩听从指令上前动手打人,母是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教唆他人违法应当处罚,而且教唆未成年人属于法定从重情节。

最后,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遇事好好沟通,避免口角激化矛盾。冲动动手得不偿失,教唆孩子打架更是不可取。遇到纠纷,选择协商、物业调解、报警等合法方式解决。

听听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