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学前学好普通话2.0”行动,持续规范学前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布拖县特木里镇第二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辅导员岗位需求,现将辅导员考试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村一幼”辅导员3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等。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学历要求: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证书: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7.报考者的年龄、资格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
8.全县一村一幼在岗辅导员不能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准入查询、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日—2日(8:30-17:30)。
报名地点: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一楼(布拖县步步路41号)。
(三)报名现场需提供的资料
1.《布拖县考试招聘“一村一幼”辅导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签字按手印上交。(张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两寸彩照,同备1张上交)。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交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备案注册表一式一份。报名者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天府通办”手机app上查询后截图打印,请在现场报名前提前3天及以上提出申请准备)。
4.本次考试招聘收取报名费50元。
(四)领取准考证
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后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6年8月5日—6日17:30前。
地点: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一楼。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幼儿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8月7日。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六、确定体检人选
(一)本次招考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视考试成绩确定,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下列条件依次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1)学历高的优先(同学历全日制优先、其次自考、再函授);(2)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优先、其次小学、然后初中、高中;(3)普通话等级高的优先;(4)户籍(本村户籍的优先、其次是本乡(镇)户籍);(5)年龄小的优先。如仍出现成绩并列,则报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体检人选。
(三)若出现自动放弃等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空岗递补,成绩出现并列均按以上方式确定。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尿毒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当天须空腹,并准备好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一张1寸彩照、一支签字笔和相关费用。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医院体检结论通知复检人员(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空岗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准入查询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通过公安机关对拟聘用人员在入职前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
九、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布拖县教体科局公示栏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一498958491时难以查实查证的,暂缓聘用。
十、聘用
(一)经体检、政审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核确认。对完全达到招聘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岗,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劳务报酬3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每年按12个月计算;每年年底考核发放绩效奖金(每年按10个月计算,400元/月)。
十二、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有关情况的,在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准入查询、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由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体科局 0834-8531588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科局纪检组0834-8531143
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8日
来源: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编辑:李瑞 代雨珈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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