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个疯子一样,在早高峰的十字路口放慢速度,眼睛扫过每一辆单车——黑色车架、银色车把、那个有点歪了的车篮。不是他。还是不是他。
爱情啊,原来就是帮他改语法错误,在消息框里一遍遍打上“宝贝”,盯着屏幕等他回一条微信,以及把绿灯当成背景板,不过马路,就为了和他多待几分钟。现在呢,爱情变成了一项单人任务:在全城无数条路上,找到那辆该死的单车。
我记得最慢动作的那些瞬间,听起来很狗血,但没办法,脑子就是会一帧一帧地回放。他牵着我的手,瞪大了小狗一样的眼睛,嘴巴微微撅着问我:“sacchi jane?(你真的要走吗?)”我当时心跳得快要炸开,他还不知道,我早就喜欢上他了。然后他又说“na jauna(别走)”,眼睛里的光像在求我多留一小会儿。在图书馆旁边,他甚至弯下腰来平视我,那个角度,正好能让我躲开他的眼神——因为我根本不敢盯着他看太久。
多讽刺,以前不敢看是因为爱,现在不敢看是因为恨。可我还是不敢看。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一个满眼是我的人变成我满心恨意的人?大概是那些没回的消息,那些被忽略的情绪,那些“别走”之后他先转身离开的时刻。原来挽留的人未必是更爱的人,也可能是更擅长制造温存的惯犯。
我还在等他。这一点我自己都觉得好笑。恨到牙痒,却又像设了自动追踪程序一样,在每一条他可能出现的大街小巷搜寻他的单车。这辆单车没有装GPS,却成为我衡量自己有多蠢的唯一坐标。朋友问我:“你到底是放不下他,还是放不下那个被他爱过的自己?”我答不上来。可能两个都有,也可能只是单纯地习惯了做一个寻找者,就像习惯了帮他把“there”改成“their”,习惯了叫他宝贝,习惯了在脑海里和他过完一生。
路口又亮了绿灯,后面的车开始按喇叭。我假装没听见,慢慢趟着踏板,又看了一眼右手边那条巷子。恍惚间好像看到一辆相似的车,心跳突然加速,然后发现车架上的锈迹位置不一样。我骂了自己一句“傻子”,继续往前骑。今天的寻找任务,又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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