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意大利皮埃蒙特大区韦尔巴尼亚(Verbania)法庭就一起涉及神职人员与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案件作出判决。一名40岁的天主教司铎因与一名14岁少女发生性关系,通过认罪协商(patteggiamento)程序获刑两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须在专门机构接受强制性心理治疗。该案因受害少女曾撤回指控、最终依靠手机聊天记录定罪而备受关注。
案件发生于2023年。涉案神父当时是阿罗内塞地区某堂区的副本堂神父,同时也是当地青年活动中心(oratorio)的负责人。正是在这一身份下,他与当时年仅14岁的受害少女相识。
2023年夏季,两人之间开始发展出一段“越来越密切的个人关系”,伴随着持续不断的短信往来——其中一些内容“含混暧昧”。这段关系最终发展为2023年9月14日的一次性行为。
受害少女最初向父母及一名教练透露了此事,随后其家人向警方报案。然而,在后续调查过程中,少女改变了陈述,撤回了先前的指控,否认一切。这一“翻供”(ritrattazione)使案件证据链变得极为复杂。
少女的撤回指控一度令调查陷入困境。然而,案件在韦尔巴尼亚预审法官(Gip)的审查中出现了关键转折。法官仔细分析了神父与少女之间的手机聊天记录,从中发现了与两人“亲密接触”相符的明确证据。这些数字证据对案件走向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当被害人的证词出现反复时,保存在手机中的对话记录成了“沉默的证人”。
基于这些证据,预审法官下令对神父以“与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atti sessuali con minore di sedici anni)的罪名提起强制起诉(imputazione coatta)。意大利《刑法》第609条之四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构成加重处罚的性犯罪,可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与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若行为人利用了未成年人的信任或自身职权地位,同样构成犯罪。
面对即将到来的正式审判,被告辩护方选择了认罪协商程序。根据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第444条,认罪协商允许被告与检方就刑罚达成协议,以换取减刑。在本案中,双方商定的刑罚为两年有期徒刑,并适用“情节较轻”(attenuante della minore gravità)的减刑事由。
韦尔巴尼亚法庭接受了这一协议,但附加了一项重要条件:刑罚的缓期执行(sospensione della pena)以被告必须在专门机构接受强制性心理治疗为前提。这一治疗须在性犯罪预防领域的专业机构进行。
但认罪协商在意大利法律中不等同于正式的认罪陈述(confessione),而是被告与检方就刑罚达成的一项协议,经法官审查后生效。尽管如此,它意味着被告接受了法庭对其行为的定性,并同意接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案件尚处于调查阶段时,诺瓦拉教区(Diocesi di Novara)曾就该神父的离开发布声明。教区表示该神父将度过一段“休息、学习与灵修的时间”(tempo di riposo, di studio e di ricerca spirituale)。教区声明未提及刑事调查的具体内容。
涉案神父在家庭内部最初产生怀疑时便已离开了堂区职务。据当地媒体报道,教区未就该神父的最终去向作出进一步说明。
本案引发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害少女的证词在调查过程中出现了反复。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案件中,证词的撤回并不罕见——恐惧、羞耻、情感依赖、环境压力以及对后果的担忧,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改变陈述。
正因如此,调查人员必须寻找外部、独立的证据来佐证案件事实。在本案中,手机聊天记录扮演了这一角色。通讯应用和社交网络中保存的约会记录、文字请求、照片以及对话片段,往往能够还原那些仅凭当事人对质难以厘清的关系。
来源:意欧视点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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