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社会组织坚持党建领航,立足自身主责主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就业和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个别社会组织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违规开展活动等问题。为强化警示震慑效应,现将扬州市民政局依法查处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扬州市某交流中心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扬州市某交流中心连续3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相关规定。

扬州市民政局依法对该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扬州市某学会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扬州市某学会连续3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因在调查期间,该学会及时进行整改,扬州市民政局依法对该学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仪征市某基金会公益支出比例不达标案

仪征市某基金会2022年度-2024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未达到非公募基金会公益支出法定比例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

扬州市民政局依法对该基金会作出警告、责令3个月内整改到位的行政处罚。

来源|扬州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