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过多次醉驾、鲁莽驾驶和超速前科的男子,周末在伊利诺伊州福克斯河醉酒驾船,以约80英里(约129公里)的时速冲入禁高速的无尾流区,从后方猛撞另一艘小型游艇,导致艇上一名48岁女性被斩首,当场死亡,她的丈夫也受了伤。麦克亨利县州检察官办公室本周在听证会上披露了这些细节,负责案件的副警长直指该男子“就是一枚定时炸弹,而那颗炸弹在上周六爆炸了。”
事发于7月25日下午2时30分左右。目击者称,45岁的理查德·史蒂文森(Richard Stevenson)驾驶一艘31英尺长的浮桥船(pontoon),先是在Chain O'Lakes和福克斯河上已高速行驶,随后闯入一段对速度有严格限制的“无尾流区”——这类水域通常要求船速不高于5英里/小时,以避免浪涌危及小型船只。但史蒂文森的船依然在极高速下撞上了一艘20英尺长的“皇冠线”(Crownline)游艇的尾部。巨大的冲击让这名48岁女性当场被斩首,检方在周一举行的拘留听证会上说明,她当场宣告死亡,丈夫则受伤。
麦克亨利县州检察官办公室指出,撞船后史蒂文森的浮桥船最终搁浅在河岸附近的树林中,船上另两名在事发前一同乘船的人员在执法人员抵达前离开了现场。史蒂文森后来被送往西北医学麦克亨利医院,检方称检测显示其血液酒精浓度(BAC)约为0.236%,推算碰撞发生时的BAC约为0.20%。这一数值是美国大多数州法定醉驾上限0.08%的2.5倍以上,显示其已处于严重醉酒状态。法庭记录还显示,史蒂文森在现场拒绝进行清醒测试,也拒绝接受呼气检测,最初甚至拒绝执行法院命令的血样采集。
在周一的法庭听证中,多名目击者告诉调查人员,史蒂文森在驾驶船只的整个白天都在持续饮酒,并在撞船前于Chain O'Lakes和福克斯河上持续高速行驶。负责该案的麦克亨利县副警长布莱恩·米勒(Brian Miller)当庭说:“此人就是一枚定时炸弹,而那颗炸弹在上周六的福克斯河上爆炸了。”
检方进一步列举了史蒂文森过往的危险驾驶记录:他曾三次被指控在酒精影响下驾驶,三次被指控鲁莽驾驶,此前还犯下四次属于轻罪的超速违规。这些前科全部指向公路酒驾或危险驾驶行为,但史蒂文森仍能在水上自由操纵大型船只。目前尚不清楚他是否拥有所需船艇驾驶证照,但检察官在法庭上的陈述重点不在资格,而在于其持续无视公共安全的模式。
麦克亨利县州检察官兰迪·L·弗里斯(Randi L. Freese)在庭后发表的声明中说:“我们的河流和湖泊应当是家庭能够安全共享时光的地方,而不是让鲁莽和醉酒驾驶者把一个夏日变成悲剧的场所。没有任何家庭应该承受本案中这种难以想象的失去。”她补充道:“我们为受害者家庭祈祷,尽管什么都无法弥补在福克斯河上发生的悲剧,但我们办公室将致力于为她、她的亲人以及我们的社区追求正义。”
史蒂文森现被控两项加重醉酒驾船致人死亡罪和一项鲁莽杀人罪。法官在听证会后下令他在审前继续羁押。法庭披露的信息表明,调查人员正在围绕他当日的饮酒时长和船只操作细节固定证据,下一次开庭日期定于8月5日。当局至今尚未正式公布遇难女性的姓名,但表示会在通知所有近亲属后适时公开。
这起事故再次将酒后驾船的危害推到公众面前。与醉驾汽车相仿,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08%驾船在美国大多数州均属违法,但水上执法的固定检查点和随机抽查远不如公路密集,而大量游艇和摩托艇驾驶者对限速、禁尾流等标志的依从度往往低于公路驾驶员。史蒂文森的案例——八次与不安全驾驶相关的指控记录,却依然能在周末的游艇区高速飞驰——暴露出跨越道路与水路的危险驾驶者追踪和禁驾执行之间可能存在的盲区。
检察官弗里斯的立场很明确:这一悲剧本可避免,但未能避免,现在唯一能做的是通过法律手段追责,为遇难者伸张正义。而副警长米勒的“定时炸弹”比喻,正指向一个早已闪现、如今已经引爆的风险。对所有在周末驶入湖区和河流的家庭来说,这起由高速、大船和深度醉酒叠加而成的致命撞击,已是一个沉重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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