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海晏政务)

为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青海省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密切联系群众、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接访秩序,现将我县2026年8月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事宜公示如下:

一、接访地点

海晏县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楼101领导接访室

二、接访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预约登记时间

提前7天进行预约登记

四、预约登记(咨询)电话

0970-8631037

五、注意事项

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2.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3.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提供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4.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事实,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5.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6.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7.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六、领导干部接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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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信访局

2026年7月27日

来 源:海晏县信访局

编 辑:姜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