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里,不少朋友为了省事,各个网站、APP都用同一套账号密码,觉得好记又省心。可你知道吗?这个看似方便的习惯,正被不法分子盯上,一种叫“撞库”的网络犯罪手段,正在悄悄吞噬大家的财产安全。近日,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先给大家科普下,到底什么是“撞库”?简单来说,就是黑客抓住大家“多平台共用账号密码”的心理,先拿到已泄露的账号密码数据库,再用技术工具批量去试登其他平台。一旦匹配成功,你的个人账户信息、财产就全暴露了,风险极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起案件里,被告人邹某就是靠“撞库”赚黑心钱。2023年3月到2024年5月,他非法网购QQ邮箱、淘宝、微博等平台的账号密码,再用“撞库”软件筛选,把能登录某网络平台的账号密码卖给王某。短短一年多,邹某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超10万条,获利13万余元。更可怕的是,王某用这些信息直接登录他人账户提现,盗窃金额高达51.8万元!无数受害者因为一套重复的密码,一夜之间损失惨重。

2024年5月30日,邹某被警方抓获,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他坦白、退赃、悔罪等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这条靠“撞库”牟利的黑色产业链,终于被法律斩断!

案件看完,大家是不是后背发凉?一套密码走天下,真的太危险了!在此特意整理了相关法律法条,帮大家认清这类犯罪的法律后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核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情节严重/特别严重” 认定(两高司法解释)

1.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属于“情节严重”;5万条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案中邹某涉案10万余条,远超标准,因此被重判。

2.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50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邹某获利13万余元,还导致他人被盗刷51.8万元,社会危害极大。

3.账号密码属于法定“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非法买卖、使用均构成犯罪。

大家赶紧给各个平台换不同的复杂密码,开启双重验证,定期修改密码,发现账号异常立刻冻结、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