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分别是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当前,上海市社会组织近1.7万家,其中社会团体4341家。在社会团体中,绝大部分属于行业协会商会组织。
近年来,在新兴领域“两个覆盖”工作中,社会组织党建特别是行业协会党建开始成为新兴领域党的组织体系全覆盖的重点,提出了加强党的建设,引领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同其他社会组织相比,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有几个方面特点。
党建工作基础好。我国现存行业协会中,早期多来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体制转型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许多行业协会是由主管工业的委局或行政性总公司改制而来。
这些行业协会原先为体制内单位,改制之后仍然有行业部门的政策、资金或项目支持,有些行业协会还下设事业单位。因此,行业协会的组织架构相对完善,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也有较长时间党建传统,党建工作基础较好。
行业监管属性强。在社会组织双重管理时期,行业协会都有行业部门作为主管单位。2013年以后,随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推进,大多数行业协会都实现了与行政机关的“五分离”。
但是,许多行业协会仍然依赖行业部门的项目支持,同时原有部门仍然需要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发挥监管作用。因此,行业协会的行业监管属性较强。
会员管理机制成熟。社会团体与社会服务机构的最大差别在于“是否发展会员”。社会团体有会员,可以收会费,需要发挥服务会员和会员单位的功能。行业协会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有一定数量的会员和会员单位。因此,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秘书长”治理架构中,行业协会比较重视发挥会员作用,通常设有较多的理事单位,有的协会还设有常务理事单位和会长单位。
专职人员相对稳定。发展资金少,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是大多数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但行业协会的情况相对较好。
一是行业协会与行业部门联系密切,部分行业协会聘有退休公职人员担任协会理事长或管理层;二是行业协会一般有能力招聘一定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
基于以上几个特点,尽管由于党员比例较低,许多行业协会无法建立实体党组织,但上述四方面特点为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因此,随着行业协会商会不断探索采取临时党支部形式建立党组织,行业协会党建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
未来,行业协会党建应在巩固和加强行业党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探索“会员党建”模式,强调会员和会员单位积极履行党建责任,在此基础上构建单位党建、区域党建、行业党建、群体党建之外的全新党建模式。
(本文作者系复旦大学党建理论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原标题:《与行政机关脱钩,这类社会组织的党建如何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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