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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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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风新闻报道,7月28日,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发布《张某坚受贿案》一文,披露了一起横跨十余年的医药商业贿赂典型案例。
根据判决信息,张某坚曾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剂科副主任、主任,郑大一附院药学部副主任、主任等职。2010年6月至2022年8月,张某坚先后与该院药学部副主任李某(另案)及副院长王某祥(另案)勾结,为药商李某星向该医院销售头孢克肟胶囊、核糖核酸注射液、黄芪多糖注射液、雷贝拉唑注射液等19种药品,销售金额共计10.45亿元,获取利润7300余万元。按约定,张某坚应从中得款2433万元,但他为规避调查,授意李某星将该款代为保管。
用“疯狂”“猖狂”等来形容张某坚的行为,应当不为过。想一想,12年时间,为一名药商提供了10.45亿元的药品销售,平均每年8700万,郑大第一附属医院的大门真正是向不法分子洞开啊。
更值得注意的是,2001年11月,国务院6部门就印发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2010年7月,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门,又对《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
也就是说,药品采购已经不是一般商品,可以随随便便选择药商,而必须通过集中采购程序,选择最终厂家。其中,低价中标,是这些年来药品集中采购最显著的标志。但是,从张某坚案来看,药商不仅一路畅通地进入了郑大第一附院,而且获得了非常丰厚的回报。
药品集中采购,在郑大第一附院俨然成了摆设,根本就没有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不然,一名药学部主任,哪来的这么大能耐,可以为一名药商提供了10.45亿元的药品采购金额。就算与药学部副主任、副院长勾结,在严格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面前,也应当很难达到目的啊。
真正的问题,还在于医院的管理混乱,药品集中采购在郑大第一附院只是一个摆设,根本没有形成阻挡张某坚们违法乱纪、为药商提供药品进入医院“黑色通道”的篱笆墙。
问题来了,既然张某坚能够一路畅通无阻地为药商提供药品进入医院的“黑色通道”,其他医生是否也存在类似现象呢?郑大第一附院的药品集中采购占全部药品采购的百分比是多少呢?所谓的药品集中采购,在郑大附院实施了吗?
这也意味着,尽管张某坚被抓获了,与其勾结的药学部副主任、副院长也已经落马,药商也会受到严厉惩罚。但是,围绕此起案件的疑问并没有消失。在严格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下,为什么张某坚能够连续12年为药商提供药品进入的“黑色通道”,销售金额高达10.45亿元呢?郑大第一附院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是不是摆设呢?
很显然,对郑大第一附院的药品进口和管理工作,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审核。特别是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必须由第三方独立机构,或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因为,张某坚一个药学部主任,就能为药商提供如此规模的药品销售,郑大第一附院就绝对不可能只是张某坚和药学部副主任、副院长等三人在作案,也不只有这一个漏洞。
如果案件到此为止,那郑大第一附院在查处腐败、加强管理、执行国家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都被掩盖了。一家医院,能够发生如此严重的腐败问题,就不可能是偶然的、突发的,不是个案,而是必然的、持续的,是管理存在巨大漏洞、监督严重失控、执行国家政策完全不到位的表现,是共同问题。
即便案件已经过去几年,但是,从案件暴露出来的情况看,郑大第一附院的问题并没有完全查清楚,漏洞也没有完全堵上。如果不进一步调查与处理,把各种漏洞全部堵上,特别是药品集中采购方面的漏洞,必须全部堵住,那么,谁也无法保证,不会有刘某坚、王某坚出现,有新的张某坚出现。医院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地方,医院出问题了,广大居民的利益就很难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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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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