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横州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就灾后病死动物处置及防疫工作致信全市养殖场(户)及广大市民。
致全市养殖场(户)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养殖场(户)、市民朋友们:
近期我市遭遇持续强降雨及洪涝灾害,云表镇、校椅镇、横州镇、马岭镇等部分乡镇养殖业受损严重,大量畜禽被水冲走或因灾死亡。洪灾过后,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猪链球菌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急剧升高。为切实保障全市牧禽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防“大灾之后有大疫”,现就灾后病死动物处置及防疫工作郑重告知如下:
一、严守红线,病死动物绝对“不准出售、不准食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因灾死亡的畜禽(包括被水冲走后打捞上岸的溺亡畜禽),体内携带大量致病菌和毒素,严禁宰杀、严禁食用、严禁出售、严禁转运。食用或加工病死畜禽极易引发人间布鲁氏菌病、炭疽等严重人畜共患病,危及生命健康,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二、规范处置,全面落实“无害化处理”要求
对所有因灾死亡、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必须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一)请第一时间上报所在村(社区)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由专业机构统一收集转运至无害化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二)偏远地区确需自行处理的,须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选择远离水源、居民区的高岗地带,按规范深埋(深度≥2米,铺设生石灰)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于河道、沟渠、田野,防止病原扩散污染水源和环境。
三、科学防疫,扎实开展“大清洗大消毒”
洪水退后,各养殖场(户)要立即开展清淤排污工作,清除栏舍内泥沟、过水饲料、垫料等污染物。按照“先清理、后消毒”原则,对圈舍、场地、转运车辆、用具及周边环境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消毒。可选用烧碱、生石灰、过硫酸氢钾、戊二醛等高效消毒剂,提高浓度、增加频次(退水后连续消毒7-15天),彻底杀灭环境中残留的病原微生物。
四、加强监测,强化免疫与疫情报告
(一)对幸存畜禽要加强饮养管理,严禁饲喂霉变饲料、饮用受污染水源,适当增加维生素及电解质以增强抵抗力;
(二)对超过免疫保护期、抗体水平不达标及新补栏的畜禽,要立即开展紧急补免(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等);
(三)一旦发现畜禽异常死亡、天然孔出血、尸僵不全等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症状,立即停止移动、禁止剖检、第一时间报告横州市农业农村局或属地乡镇政府,不得隐瞒不报。
五、压实责任,违法必究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私自屠宰加工病死畜禽、贩卖病死动物产品、随意弃置尸体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送移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场(户)朋友、市民朋友们,灾后防疫事关千家万户,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不存侥幸心理、不碰法律红线,科学处置、群防群控,携手筑牢横州市动物疫病防控安全防线!
横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3日
举报电话:
横州市农业农村局0771-72263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横州镇7221027,那阳镇7382156, 百合镇7412222;
马山镇7460022,马岭镇7421228, 云表镇7433108;
校椅镇7112206,石塘镇7188233, 镇龙乡7132022;
莲塘镇7242089,陶圩镇7156616, 平马镇7312022;
六景镇7372080,峦城镇7391133, 平朗镇7342080;
新福镇7322022,南乡镇7022018。
来源:“横州农业”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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