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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科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

财税政策应跳出单纯资金保障的传统定位,深度嵌入美丽中国建设全领域、全过程,以制度创新统筹公共投入、市场激励与区域协调,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治理支撑与长效资金保障。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前启后、扩面提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近日,国务院印发《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我国首个以“美丽中国”命名的五年专项规划,具有标志性意义。《规划》上承“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下接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蓝图,为未来五年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

美丽中国建设既离不开财政“真金白银”的投入保障,也有赖于税收、政府采购、生态保护补偿等政策工具的协同发力。《规划》将财税政策作为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遵从顶层设计要求,凸显精准落地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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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的山西芮城,黄河湿地草木葱茏,水鸟翔集。当地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以来,滩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财政投入要同建设任务相匹配。《规划》提出“强化财政对美丽中国建设的支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这一要求与2023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一以贯之。《规划》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减污降碳协同、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了主要指标,并以专栏形式部署了一系列重大工程,财政投入是否匹配,由此有了可以对照的标尺。财政要以《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作为生态环保支出安排的基本依据,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并足额保障、靠前发力,通过清单化配置与管理,推动资金流向核心领域,提升财政支出的针对性与适配性。

绿色税收调节功能持续深化。《规划》提出“开展征收VOCs环境保护税试点”,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把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的方向性要求细化为实操安排。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共同前体物,开征VOCs环境保护税,将推动绿色税制调控范围由单一介质传统污染物向复合型污染物延伸,同时对税务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监测核算、信息共享和征管协同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规划》还新增了“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执行口径”这一细化要求。现行环保税制虽已设立固体废物税目,但长期以来,存在品类界定模糊、合规处置认定标准不统一、跨区域执行尺度差异大等问题。完善政策执行口径,就是要统一计税核定标准、厘清征纳边界,既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又稳定企业预期、降低遵从成本,并与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同向发力,更好倒逼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同时,《规划》提出“建立企业生态环保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建议要特别注意其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衔接,需要财税部门在制度设计阶段深度参与。

财政金融协同有了新抓手。在《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部署发展绿色金融、稳步推进气候投融资创新等事项的基础上,《规划》进一步提出“鼓励建立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完善政银融资协调与项目推介机制”,气候投融资由“稳步推进”转为“积极推动”,并新增“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金融支持“美丽系列”建设等。这意味着,财政更多从直接投入者转向机制设计者和风险分担者,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美丽中国建设,形成合力。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完善。《规划》提出“深入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凸显了财政在协调区域间、上下游生态利益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并且,《规划》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部分,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有偿配额收入的筹集与使用管理,同样需要财税部门前瞻研究、及早布局。

笔者认为,立足《规划》部署,财税政策应跳出单纯资金保障的传统定位,深度嵌入美丽中国建设全领域、全过程,以制度创新统筹公共投入、市场激励与区域协调,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治理支撑与长效资金保障。

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核心是建立“目标—指标—任务—资金”联动的资金配置机制,而非简单地按项目拨款。统筹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治理短板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投入规模与建设任务相匹配。推行重大工程清单化管理与全周期绩效闭环管理,将指标完成度与资金分配、考核奖惩直接挂钩,推动财政资金从“重投入规模”向“重治理效能”转变。

完善系统协同的绿色税制体系。统筹推进环保税、资源税、消费税等绿色税种改革,保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领域税收支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使高碳企业税负水平与生态修复成本、资源稀缺程度相匹配。可优先在京津冀、长三角等臭氧超标区域启动VOCs环境保护税试点。明确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认定标准,统一征管执行口径,理顺企业生态环保费用提取与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衔接规则,既强化减排刚性约束,又降低企业遵从成本,引导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创新市场化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推动财政从“直接投入者”转向“机制建设者”,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模式,放大资金杠杆效应。以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绿色基金等工具,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绿色产业、气候投融资项目,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多元投入格局。建设统一的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创新,前瞻性研究碳配额有偿分配收入征管规则,拓宽市场化资金来源。

健全区域利益协调财税调节机制。综合运用转移支付、绿色税收、财政贴息、绿色产业基金等工具,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让保护者受益、受益者付费,形成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的长效机制。把流域横向补偿与区域重大战略相融合,与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相结合,探索“资金+产业+人才+碳汇”的多元化补偿路径,打通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转化通道,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6年7月29日B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