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手术后在家休养,女儿正在读高三。 ”
这是上海朱女士的生活,直到2025年11月,她看到丈夫手机里一则来自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就诊通知。
她顺藤摸瓜,发现了一个让她崩溃的事实:丈夫与第三者伪造了结婚证,在同一家医院做了试管婴儿,已经培育出受精卵。她推测,第三者的预产期甚至就在女儿高考前后。
丈夫在外面有了孩子,而躺在病床上的妻子,连销毁那个胚胎的权利都没有。
朱女士拿着合法结婚证,要求医院销毁这枚“婚外胚胎”。医院明确拒绝了。
理由是:冷冻胚胎是特殊伦理物,处置权归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生物学双方。朱女士没提供精卵,无权处置。医院还补了一刀,告诉她处置规则:如果她跟丈夫离婚,丈夫和第三者重新办理真实结婚证,就能凭新证把这枚胚胎移植。
假证做出来的胚胎,离婚后就能“洗白”合法移植。
更讽刺的是——朱女士向丈夫和第三者追责,两人因伪造证件仅被行政拘留五日。而西宁类似案件中,涉案者被判了拘役。
同样是伪造结婚证做试管,一个判刑,一个拘留五天。
医院解释说,自己只做形式审查,没有核验证件真伪的权限。上海卫健委回应:没有对应处置职责。
假证能过审、婚外胚胎能合法存在、原配无权销毁——每个环节都合法,但合在一起,对一个患癌妻子来说,像一场精心设计的合谋。
目前,朱女士已将医院、丈夫和第三者告上法庭,7月30日开庭。
法律判得清财产,判得清责任,可判不清一个妻子在病床上,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的那种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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