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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敲警钟

绿水青山共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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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设在天塘坡片区陇木峒村部,公开巡回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本次庭审同步开展法治宣讲和现场法律咨询,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现场监督观摩,50余名村民到场旁听,沉浸式接受生态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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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5年7月27日,被告人向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具备合法采伐资质的前提下,擅自砍伐恺木树100余株,林木蓄积量达38余立方米,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滥伐林木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项环节。面对清晰翔实的犯罪事实、确凿有力的证据,被告人向某某对自身违法犯罪行为及所涉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深刻悔罪。

该案审理中,公诉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诉求被告人依照生态修复方案,补种修复林木324株,或承担生态修复费用6240元,同时赔付此次滥伐林木行为造成的碳汇价值损失2186元。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向某某当庭宣读公开道歉信,为自己因法律意识淡薄、行事鲁莽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众诚恳致歉,并以自身惨痛教训为在场村民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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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庭审把法庭搬到乡村一线,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切实达到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效果。庭审结束后,法院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法律手册,答疑解惑,并围绕生态保护、反诈、未成年人保护等民生法律知识开展宣讲,将生硬法条转化为鲜活案例,有效拉近法治与群众的距离,让法治理念扎根乡村基层。

一槌庭响,警钟长鸣。此次巡回审判,既是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惩,也是一堂直面群众、浸润人心的生态法治公开课。案件的公开审理与宣判,清晰传递出司法机关以严格法治制度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与责任担当。生态环境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破坏生态环境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守护绿水青山、守护美好生态,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责任和共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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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靖县人民法院网

图片|李璜蓉 文字|王梦璇

编辑|李笑阳

一审|王梦璇

二审 | 彭文昕

三审|蒋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