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县运河镇学府小区的居民王先生,今年3月刚刚经历过一次"希望"——经村镇两级出面调解,他与邻居单某签了协议,厂房堵路、噪音扰民的事总算有了说法。
可这份盖着响水县运河镇龚集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的调解协议,签了之后却未见履行。工人从窗户进出,监控正对居民阳台,楼梯挪到窗户底下噪音不断。每逢雨大,厂房排水倒灌,底层车库积水被淹。
当初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甲方封闭通道下方的大门,乙方改由前门进出""甲方在生产期间保持厂房无噪音"。
如今对照现实,协议约定的几项内容,与实际履行存在明显出入。
居民再次找到村、镇,得到的回复跟几个月前一模一样:一拖再拖。
一、白纸黑字的协议,履行打了折扣
2026年3月20日,在村镇两级组织调解下,甲方单某与乙方王先生等居民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核心条款如下:
l第一条:甲方单某封闭通道下方的大门,改由前门进出,双方不产生冲突;
l第四条:甲方在生产期间保持厂房无噪音;
l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这份协议盖了社区公章,经双方签字、居委会见证,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
但协议签署后,协议约定的内容与实际执行出现了偏差:
1.大门封了,工人翻窗进出——协议要求甲方封闭大门并改由前门进出。大门虽已封闭,但甲方安排工人长期从窗户翻进翻出,并未真正从前门通行,噪音不断,安全隐患突出。
2.监控正对阳台,隐私全无——正对王先生家阳台的监控摄像头并未调整,居民的一举一动仍暴露在镜头之下;
3.楼梯改道,隐私全无、噪音不断——单某将楼梯改在王先生家窗户正下方,工人上下楼、开关铁门,屋内动静被听得一清二楚,家中毫无私密性可言;且开关门噪音巨大,严重干扰正常生活。
4.厂房影响排污,雨季车库被淹——该厂房排水系统未与小区管网合理衔接,导致污水排放不畅。每逢雨水较大时,底层车库积水严重,居民车辆及存放物品屡屡受损,生活深受其害。
"以前觉得签了协议就有保障了,现在才知道,人家根本不当回事。"王先生说。
二、两份官方文件,两份都被踩在脚下
除了调解协议迟迟未能落实,王先生持有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样被公然违反。
许可证上清楚标明,小区中心路为18米。但开发商违反规划,将路边的土地私自卖给他人,18米的路如今变成一条拥堵窄巷。消防通道被杂物堵塞,应急设施缺失,如遇火情或其他突发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两份官方文件——一份盖了公章的调解协议,一份规划许可证——两份均未得到应有的尊重。
三、多重矛盾叠加,一条回家的路被谁堵死?
学府小区的困境,不是简单的邻里口角,而是多重矛盾的叠加。
第一重,契约与违约的矛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协议经双方签字、居委会盖章见证,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协议第八条白纸黑字写着违约后果自负——现在违约发生了,后果呢?
第二重,规划与现实的矛盾。规划许可证上"18米"三个字不是摆设。开发商私卖路边土地,直接违反规划许可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重,行政调解与执行落地的矛盾。村镇调解不是走过场——协议盖了公章,村镇就有督促履行的责任。可现实是,调解后违约,反映后拖延。调解协议成了"调解建议书",公章成了装饰章。
第四重,厂房现状与公共安全的矛盾。厂房紧邻居民区,其排水系统与小区管网衔接不畅,每逢雨量较大时,排水倒灌导致底层车库反复被淹,居民财产受损。同时,工人翻窗进出、楼梯紧邻阳台等情况,也在消防疏散和日常防盗方面留下安全隐患
四、法律有明文,现实无回应
单某的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人民调解法》,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协议第八条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王先生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同时,安装监控正对他人阳台、制造持续噪音,已构成对隐私权和安宁权的侵害。私自改变楼房结构,可能涉及违规改建。开发商将规划中18米路边的土地私自卖给他人,直接违反规划许可的强制性规定。
但数月来,王先生多次向村、镇反映,得到的答复始终是"正在处理""再等等"。自5月反映至今已两月有余,问题不仅未获解决,反而日渐突出。
五、协议落地难,暴露基层治理短板
这件事的要害,不在单某的违约,而在基层治理的"断头路"。
作为调解协议的见证方和盖章方,村委会对协议的履行负有督促义务。但当协议约定的内容迟迟未能落实、居民多次投诉时,见证方却选择了"一拖再拖"。
这暴露了基层治理在调解协议后续跟踪督促方面的机制缺失。
当合法维权渠道成本高昂、效率不彰,而侵权方又利用规则漏洞"耍赖"时,在多次向村镇反映未果的情况下,被侵权方选择将事件公之于众。村镇干部的"正在处理",本质上是在用时间消耗居民的耐心,用拖延代替解决问题的诚意。
追问一:龚集社区居委会——作为协议的见证方和盖章方,协议签署以来做了哪些督促工作?
追问二:运河镇人民政府——面对居民多次反映、违约持续数月,是否知情?又采取了哪些实质性处置措施?
追问三: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许可证上标注的18米路被侵占、转卖,是否知情?是否启动过查处程序?
六、打通"断头路",更要打通"信任路"
王先生说:"我们不是要闹事,我们只是想好好过日子。"
这句话,道出了万千普通百姓的心声。
一条回家的路、一个安全的家、一点起码的隐私——这些诉求朴素而正当。当居民需要以写信的方式、用略显生涩的文字逐字逐句拼凑出恐惧与期盼时,相关部门的办公桌上,就应该放下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一条被堵死的路,一次次投诉后的沉默,都不应成为基层治理中被遗忘的角落。
窗户外面,工人还在翻进翻出;对面,监控镜头还在亮着红灯;墙根下,楼梯开关门的响声还在继续。
那张盖了居委会公章的协议,和王先生一起,在这个季节里等着一个回复。
莫让今天的"视而不见",变成明天的"追悔莫及"。期待相关部门的积极作为,还居民一条通畅的道路,更还百姓一份踏实的安心。
(本文内容基于王先生提供的材料及陈述整理,旨在反映当事人的诉求与困境。截至发稿前,单某及开发商方面,对方未予回应。文中所述事实尚待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本报道不作法律层面的定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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