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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9日讯7月28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6年第1期),对外公布本年度首轮全省药品质量抽检结果。通告显示,本次抽检共检出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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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名单涉及两家生产企业。其中,烟台万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味通络胶囊(规格:每粒装0.38g,批号:A25090933)检品取自该生产企业内部,由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依据国家药品标准WS-5187(B-0187)-2014Z完成检验,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另外两批次不合格药品均为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扎格雷钠注射液,规格统一为2ml:40mg(以C13H11N2NaO2计)。其中批号A2408281的药品抽取自栖霞市人民医院,批号A2412131的药品抽取自武城县人民医院。两批次药品均由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按照国家药品标准YBH00412017开展检验,检验结论均判定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均为可见异物。

山东省药监局在通告中表示,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同时,省药监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闪电新闻记者 徐羽彤 责编 李翔睿 单晓燕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