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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医疗器械过期,太和县宫集镇卫生院被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太市监处罚﹝2026﹞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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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6月3日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太和县宫集镇卫生院急救室柜子里存放有1包光明?检查手套,已开封剩余46只,【生产批号】20220303,【生产日期】2022年3月3日,【使用期限】三年,上述医疗器械已过期。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罚:

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光明?检查手套46只;

2、罚款10000元。

天眼查显示,太和县宫集镇卫生院(太和县中医院宫集分院) ,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开庭公告1条。

来源 | 信用安徽、天眼查

编辑 | 池骋杰(实习) 责编 | 王常钰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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