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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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宝鸡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时任责任人员严相儒、路平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监管部门做出“对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严相儒、路平分别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严相儒、路平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监管部门做出“分别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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