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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数字新能源D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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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日新科技还发布公告称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原因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法院为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人民法院,做出执行依据的为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

上述事件起因于日新科技与安徽众能电力工程(以下简称“安徽众能”)之间的合同纠纷。荆门中院对日新科技和安徽众能之间的纠纷做出终审判决,日新科技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安徽众能支付工程款282,559.59元及利息(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按照年利率 3.55%的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相关法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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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网显示,日新科技成立于2001年,是"BIPV+"平价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该公司形成了以光伏产品智能制造为基础、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为核心、光伏系统智能运维及新能源综合利用为支撑的三大产业价值链。

2025年,该公司实现营收8690.57万元,同比下滑81.84%;净利润亏损约4245.14万元,同比亏损幅度增大44.23%;毛利率为-13.94%;资产负债率为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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