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两市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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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宁德、三明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起来看——

宁德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党帅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29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接受

党帅

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9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周春海、许锋

为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

邹渊

的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三、免去

周文玲

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9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余碧霞

的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明

永安市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7日永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廖世潮、王建

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罗鑫锋、温永有、林斌、张浏佳

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宁化县

7月27日,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周子发

的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周美华

的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孙晓英

的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雅婷

为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东香

为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明溪县

7月27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挂职期满,决定接受

孙立勋

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变动,决定接受

王德礼

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黄宁宇

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泰宁县

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严生英、廖文盛、邓大钱、廖海林

辞去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24日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严生英、廖文盛、邓大钱、廖海林请求辞去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

严生英、廖文盛、邓大钱、廖海林

辞去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4日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吕扬

为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吴毅

为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文章来源:宁德人大、永安市融媒体中心、宁化县融媒体中心、明溪县融媒体中心、泰宁县融媒体中心、聚焦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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