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用“全程当地标准4星酒店”吸引客源、校外托管机构擅自招徕学生出游……7月28日,安徽公布多起旅游乱象典型案例,多家旅行社导游被处罚。

今年4月,东至县文旅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东至县小话筒校外托管服务中心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研学旅游相关视频。经查,该机构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于2026年4月1日擅自组织学生赴江西省景德镇开展一日游活动。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机构罚款10000元。据悉,研学旅游属于包价旅游业务,必须依法取得许可,校外托管机构擅自通过网络招徕学生出游,不仅严重违反市场准入规定,更因缺乏专业安全保障和应急能力,极易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今年5月,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巡查发现,马鞍山市某旅行社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青甘大环线双卧纯玩10日游”行程,通过虚构“全程当地标准4星酒店”的住宿条件吸引旅游者参团。马鞍山市文旅局依法对该旅行社罚款5000元,对直接负责人罚款2000元。省文旅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部门表示,旅游产品宣传不是“艺术加工”,而是法律承诺。经营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线下宣传单等任一渠道推广旅游产品,对酒店星级、住宿档次、交通规格、景点安排等核心服务的描述必须真实可核验,严禁使用“标准X星”“准X星”“豪华大巴”等无依据表述吸引客源。任何夸大宣传、偷换概念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2025年8月,马鞍山市文旅局接到游客投诉,房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招揽44名游客,擅自组织旅游行程。马鞍山市文旅局依法对房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2026年5月,马鞍山市文旅局执法人员发现某旅行社疑似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经立案调查,该旅行社不具备经营出境游资质,存在擅自组织开展出境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马鞍山市文旅局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业整顿1个月;同时对该公司负责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

来源 | 安徽商报

编辑 | 李志慧

校审 | 刘 鸣

终审 | 杜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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