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绵阳楼市持续释放稳市场、惠民生、促改善的政策红利。
此前的楼市18条还未结束,新一轮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让我们来看看此次的新政和此前有何不同
(图源住建局官网)
此次新政具体内容
一、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发放三类购房消费券
1.发放首次购房消费券。自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在绵阳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个人,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首次购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
2.发放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在绵阳市出售旧房并完成产权过户的个人,自出售旧房之日起六个月内,于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在绵阳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实际购买套数多次申领消费券(每套一次)。
3.发放房票安置额外购房消费券。
自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绵阳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及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中,选择房票安置的被搬迁(征收)人,并在此期间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房票安置额外购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
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实际购买套数多次申领消费券(每套一次)。
(二)发放特定群体购房消费券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自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在绵阳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特定群体购房消费券,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1.城镇化群体:具有绵阳市农村居民家庭户籍的人员;
2.多孩家庭: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
3.重点群体:现役或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遗属;
4.新就业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在绵就业且连续缴存社保六个月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
5.新就业群体: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网络主播等;
6.市外购房群体:绵阳市外户籍购房群体。
(三)发放车位消费券。自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在绵阳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车位的个人,可按每个车位3000元申领车位消费券,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四)发放商业用房消费券。自2026年X月X日至2027年X月X日,在绵阳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商业用房的个人,可按总房款的1.5%申领商业用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6万元。
上述第(一)、(二)项购房消费券,同一项内的各条件不可叠加使用;若购房家庭同时符合第(一)、(二)项可叠加享受。以上补贴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对市级参与财力分享的地区统一按照市级30%,属地70%的比例分担,安州区由属地承担。
补贴细则由市住建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另行发布。申领购房补贴后退房的,申领人须退还购房补贴。原绵住建委发〔2025〕148号文件中发放首次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房票安置额外购房消费券废止。
已依法享受政府特殊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参与本措施消费券活动。
(五)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培育,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试点采取“房票”方式收购旧房,发展可租可售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人才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以旧换新”。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通过资本金注入、融资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融资支持。引导群众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发布。
二、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
(六)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
坚持以需定供,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统筹安排商品住宅用地结构、规模、布局,根据市场形势、去化周期,分类合理调控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科学规划增量住宅用地布局,加大低密度、低容积率的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合理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和节奏。
(七)优化新供应土地商住比例。
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出让前,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在明确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满足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结合商业用房配置、去化周期等情况适当降低新供应土地商住比例。
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配建商业建筑比例为≤5%计容总建筑面积;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可配建商业建筑比例为≥5%且≤10%计容总建筑面积。在此范围内,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项目方案自行确定商业建筑比例。
(八)加大闲置低效房地产用地盘活利用。支持各地采取“收回收购—调整规划—重新出让”方式推动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支持各地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有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九)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在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按照“依法依规”“群众自愿”原则,鼓励各地按规定统筹使用各类资金,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中,积极引导搬迁群众选择房票安置,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存量商品房现房、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及时纳入房源超市。
持房票安置购房时,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总房款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剩余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加大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力度
(十)支持“好房子”建设。鼓励各地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要求,建设高品质居住小区。
已出让未预售住宅项目可申请按《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及《〈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补充规定》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执行住宅建筑架空层、风雨连廊、建筑层高等计容规则,不再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手续。
在待出让住宅用地中积极推广城市森林花园建筑建设,符合规定的空中花园、载车电梯、空中立体停车场及车道按要求计入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同步优化配置学校、道路、医院、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住房环境品质。支持各地开展现房销售。
(十一)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容要求。2023年7月1日后新供应(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所需配建的服务于社区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室、卫生服务站、社区办公服务与养老服务设施合用房、垃圾处理设施用房、公共厕所,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建成后需无偿移交属地。
(十二)支持城市更新项目规划指标和车位比例优化。《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兼容居住,经批准实施的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可按“商业≥4层”核算商业容量,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净用地面积×控规建筑密度×4。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涉及尚未出让的土地,属地政府(管委会)可按程序申请规划调整,调整后的总开发量不得超过现行控规开发总量,地块规划控制指标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并应当落实新增人口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有关要求。
在满足技术指标规定前提下,旧城更新改造项目按照“留优改拆”完成征收拆迁或回购后,重新供地形成单一用地主体,允许新旧建筑合并重新计算项目容积率。新建项目机动车泊位数量可通过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合理确定,但不得少于现行《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标准的0.75倍。
(十三)优化建筑高度管控。在满足航空限高要求前提下,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按详细规划建筑高度相关管控要求、地块规划条件执行。
四、提升惠企服务保障效能
(十四)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和施工手续。新出让和改变土地用途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
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受让人分期缴款时不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可申请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50%土地价款缴纳后,可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开展施工图审查备案,按工程进展划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地上工程3个阶段,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所有土地价款应在首次办理预售许可前缴清(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最晚缴款期限)。
(十五)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即预告登记”。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全面实行预售备案与预告登记同步办理。商品房出卖人与购买人向市住建委房产交易与信息中心提交合同备案申请时,同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一次签署、一次提交、同步办理”。
(十六)积极推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推动测绘、验收、缴税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的前提下,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前,由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等部门联动,提前介入审查核验,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建设工程竣工备案、不动产面积测绘等资料,缴纳相关税费,完成新建商品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购房人分户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时,在交房现场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十七)开展好住房建设项目评选。落实《关于支持好住房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根据《绵阳市好住房评价指引(试行)》,充分发挥好住房项目引领作用,经评审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商品房住宅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完善、运维品质提升、节能技术改造等。
(十八)保障购房入学需求。采取领办、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对自2026年X月X日起在绵阳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其适龄子女符合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可保障在该区域公办学校入学,并可按政策参与转公学校和民办学校摇号。
本措施自2026年X月X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具体措施由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
本措施中有明确执行时限的,以措施中明确的时限为准,已出台相关措施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各县(市)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两轮新政有何不同?
相较于首轮纾困型新政,本次征求意见稿是绵阳楼市政策的迭代升级。
从单一行业纾困转向“房企提质+全民惠民+服务升级”双向发力,精准适配当前绵阳楼市刚需回暖、改善需求释放、市场信心逐步修复的新阶段。
对比首轮新政,新版政策的核心变化集中在四大维度,每一项调整都直击市场痛点、贴合置业需求。
1. 惠民补贴全面爆发,可叠加购房补贴福利普惠全城
这是两轮新政最大的核心差异。
首轮新政购房补贴无法叠加,而且仅依靠房企让利、政策间接减负惠民;
而新版征求意见稿重磅推出四大类、多场景、可叠加的消费券补贴,实现刚需、改善、拆迁安置、特定群体、车位、商业用房全覆盖,是绵阳近年力度最大、覆盖最广的楼市现金补贴政策。
新政细分出首次购房、以旧换新、房票安置三类基础购房消费券,统一按200元/㎡补贴、单套最高2万元,且以旧换新、房票安置支持多套多次申领。
同时新增六大特定群体专项补贴,覆盖农村户籍、多孩家庭、军警英烈遗属、新就业毕业生、新就业群体、市外购房者,全方位吸纳各类置业人群。
除此之外,新增车位消费券、商业用房消费券,填补了非住宅置业补贴空白,真正实现“买房、买车位、买商铺均有补贴”。
规则上明确基础购房补贴与特定群体补贴可叠加享受,最高可领4万元补贴,大幅提升惠民力度,同时废止旧版零散补贴政策,统一补贴标准,避免政策混乱,让福利更透明、更规范。
2. 土地与规划规则细化,管控更精准,产品品质再升级
新版新政在首轮土地、规划优化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地规则,让政策更具实操性。
土地供应方面,不再是笼统的调控用地规模,而是明确商住比例量化标准,二类住宅用地纯商业配建比例≤5%、兼容商业比例5%-10%,房企可自主调整方案,兼顾楼盘居住纯粹性与商业配套便利性,避免过度商业化或配套缺失。
闲置土地盘活、城市更新政策持续深化,新增“资本金注入、融资贴息”等支持方式,鼓励房企参与房票安置,将现房、准现房全部纳入房源超市;
创新放开房票购房公积金贷款限制,解决拆迁群众置业资金缺口问题。
同时新增建筑高度精细化管控规则,在满足航空限高前提下,按地块规划灵活执行,既保障城市风貌统一,又释放楼盘设计灵活性。
3. 政务服务重磅升级,买房办证效率质的飞跃
首轮新政聚焦开发端审批提速,而新版新政重点优化购房者终端服务体验,推出两大便民重磅举措,彻底解决买房办证流程繁琐、周期长的痛点。
一是全面实行预售备案即预告登记,网签备案与不动产预告登记同步办理、一次办结,从源头规避一房多卖、抵押纠纷,保障购房者产权安全。
二是全面推广交房即交证,多部门联动前置审核,交房现场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彻底告别“交房多年难办证”的行业乱象,大幅提升置业安全感。
4. 市场规范与激励升级,助力楼市高质量发展
新版新政新增优质住房项目评选奖补机制,鼓励房企打造绿色、低碳、智能高品质住宅,以资金奖补倒逼楼盘品质升级,推动绵阳楼市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型。
同时延续规范中介服务、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支持房企并购等助企政策,在稳行业的同时,推动楼市规范化、品质化发展。
从首轮十八条新政的“行业纾困、夯实底盘”,到新版征求意见稿的“全民惠民、全面激活”,绵阳楼市政策完成了一次高质量迭代升级。
两轮政策层层递进、互补增效,既守住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底线,又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贴心便民的服务、提质升级的产品,全面激活楼市活力、提振市场信心。
对于购房者而言,当前是绵阳近年政策最优、福利最多、成本最低、保障最全的置业窗口期。
刚需群体可享受多重消费券补贴、公积金减负,轻松实现安家置业;
改善置换群体可依托以旧换新政策、额度上浮福利,低成本完成人居升级;
外来置业、人才、多子女家庭等特定群体,专属福利加持,置业优势拉满。同时交房即交证、预告登记同步办理等服务升级,彻底解决了买房后顾之忧。
未来随着新政正式落地实施,绵阳楼市将进一步回归平稳健康发展轨道,刚需持续释放、改善稳步发力、产品持续提质,对于有置业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把握本轮政策红利窗口期,无疑是最优置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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