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大平层凤起朝阳又火了!
近日,有业主 投诉:小区出现业主私自改动公建化外立面的情况,两户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未经规划审批,擅自改动原有窗户样式,拆除原有统一幕墙结构,改造后的窗户造型和原设计方案差异明显,打破了楼栋外立面整齐划一的视觉效果。
据悉,凤起朝阳小区南侧建筑外立面属于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立面,是建筑整体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小区物业装修协议中早已明确约定,禁止业主私自改动建筑外立面,私自改动外立面,不仅破坏了楼栋整体颜值, 拉低高端小区整体品质 ,还会形成不良示范效应,极易引发其他业主跟风改造,最终 让原本设计精美的统一外立面变得杂乱无序 ,同时也违反了规划管理相关规定。
关于业主能不能私自改造公建化立面,官方答复来了:
依照《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划管理与行政执法沟通衔接工作实施意见》中第二点“衔接工作制度”第三条“罚前征询”:执法局对违反规划审批内容的建设项目在作出行政处罚前或发现需要规划局技术认定或提出处理意见的违法行为时,应书面抄送规划局(情况紧急时可电话征询,事后再书面抄送),涉及需要由规划局配合督促整改的(包括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降低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设计证件等),应一并告知;规划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认定结论和处理意见书面抄送执法局,技术难度较大的反馈时限可延至15个工作日。当时已通过电话征询意见,后经与规划部门多次沟通,于7月21日接到规划部门电话回复口头告知明确玻璃属于小区规划中的外立面。
接到投诉后,物业第一时间通知涉事业主停止施工,并阻拦装修改造材料进入小区。因涉事业主报警,公安部门明确物业不得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制止。物业已将相关情况上报属地执法部门。
依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款:“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禁止下列行为:(四)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7月22日,朝农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已向风起朝阳小区2栋1单元1902和2202分别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一栋小区的精致风貌,不只依靠开发商的高标准设计,更离不开每一位业主的珍惜与维护。,再高端的楼盘、再精美的建筑立面,都需要全体业主共同遵守规约、恪守规划要求 ,不私自改动外立面结构,才能长久保留小区整体美观度,守护全体业主共有的居住品质与资产价值。
凤起朝阳公建化外立面遭“破坏”,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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