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实习生 骆佳慧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7月2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人格权纠纷典型案例。一家自媒体科技公司对某车企新款车型进行拆解测评,连发53条贬损短视频恶意引流,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令其删除全部视频、公开致歉,并赔偿车企500万元。

2021年7月底,武汉某汽车公司经多年研发推出全新一代车型。随后,北京某科技公司购入一辆新车,通过其拥有百万粉丝的短视频平台账号,在三个月内密集发布53条拆解测评视频。

与普通车主的日常体验不同,这些视频全程采用破坏性手段:碾压车辆外壳、用砖头剐蹭车身、划破座椅,并在未取得检测资质、也无数据监测的情况下,自行开展碰撞实验。视频中频繁使用“塑料材质”“省成本”“设计奇葩”等贬损性表述,刻意放大零部件拆解后的视觉瑕疵,引导观众形成车辆粗制滥造、安全性不足的负面印象。整套视频叙事连贯,主播以“拆车办主任+小兄弟”的人设出镜,营造专业检测机构的假象。

车企举报后,平台认定相关视频违规并予以下架。但该自媒体公司仅对车辆标识做模糊处理,仍继续发布该系列视频,并在评论区作出“被河蟹(和谐)掉,并非自删”的误导性表述,进一步扩大负面舆论。数据显示,该系列视频获赞超103万次、评论近6.7万条,大范围拉低了公众对新车的评价。

庭审中,涉事自媒体科技公司辩称其属于普通消费者,有权开展车辆体验与舆论监督,不存在捏造事实。两级法院审理均未采信该抗辩理由。

法院查明,该自媒体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推广、汽车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其账号明码标价对外接单,60秒以上定制视频报价单条15万元。法院认为,其运营账号的核心目的是博取流量、转化商业订单,并非单纯分享真实用车感受,因此不属于受保护的“普通消费者”范畴。

此外,该公司并非专业检测机构,却采取拆除发动机缸体、串联前后充电端接口等违背说明书警告及生活常识的方式进行测评。法院认定,其行为主观恶意明显,超出客观消费测评的合理范畴,已构成对车企商誉的严重侵害。综合考虑视频数量、传播范围、商业报价及侵权持续时间,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网络平台各类测评博主活跃,合理评价与商誉侵权的边界何在?“一看评价有没有事实基础,二看表达方式是否合理,三看行为目的是否出于善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王赫概括说,“可以批评,但不能凭空捏造事实;可以表达不同看法,但不能侮辱、贬损和误导;可以进行测评,但不能蓄意抹黑和恶意引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该案例时指出,网络测评中的虚假评价、恶意诋毁攻击等乱象,不仅侵害企业人格权益,也会扰乱公平竞争秩序;500万元的高额判赔释放出明确司法信号:恶意贬损企业商誉,必将付出沉重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