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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警示

16岁少年小明受他人怂恿参与聚众斗殴,最终被法院判处缓刑一年。妇联工作人员上门家访时发现,小明父母长期忽视家庭教育、怠于履行监护义务,对孩子的日常去向、交往人群、内心情绪一无所知。长期缺少亲子陪伴与有效沟通,家庭教育严重缺位,是导致小明走上违法道路的核心原因。

二、法律速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三、家庭教育实操指南

1.常陪伴多交流,主动了解孩子生活、交友情况,拒绝做“甩手掌柜”式家长;

2.平等耐心倾听,尊重孩子内心想法,避免强硬否定、一味施压说教;

3.关爱与管束并行,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为孩子划定行为红线;

4.因材施教不唯分数,支持多元成长,重视劳动实践与技能培养。

家庭教育从来不是无关紧要的家事,而是每位父母必须扛起的法定责任。不少未成年人走上歧途的背后,都藏着长久的陪伴空白、沟通断层、管教缺失。一纸《家庭教育指导令》,既是司法层面的严肃警示,也是守护少年成长的温情提醒,督促失职家长及时归位,用科学、走心的方式履行监护育人职责。

▍来源:怀集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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