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17)苏1323民初1956号民事判决书的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于2026年6月5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何学权、李勤的执行悬赏公告。因被执行人何学权、李勤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已书面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何学权、李勤执行悬赏,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何学权、李勤的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9日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王 洋

审核 | 刘向远、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