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301585)7月29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书浙江证监局发现,公司自2026年1月15日起,未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履行规定的审议程序,直至4月27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振荣、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屠宁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截至目前,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