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本案发生于广州花都区城区主干道,道路人车混行、车流密集,是城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事故高发路段。当事人张某现年52岁,长期在广州花都区工厂务工,日常骑行电动车通勤生活。伤者既往存在轻微腰椎退变旧疾,平时无任何疼痛不适、无功能障碍,不影响正常上班务工与日常生活,无需专项治疗。
事故发生当日,张某骑行电动车沿非机动车道合规直行,通行规范、无任何违章行为。被告小型轿车驾驶人行经该路段车速过快、观察不周,未及时避让非机动车,正面追尾撞击张某电动车,导致张某身体重重摔倒在地,腰背部、腿部严重受力受伤。事故直接导致伤者原有无症状腰椎旧疾急性加重,诱发重度腰椎功能损伤,伴随多发骨折、软组织重度挫伤。
事发后,张某被紧急送往花都区人民医院救治,确诊为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间盘突出急性发作、胫骨骨折、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因伤情严重,伤者需接受腰椎骨折内固定手术、椎间盘修复手术,累计住院治疗两个多月,术后长期卧床休养、持续康复理疗,近一年无法正常务工,腰部遗留永久性疼痛、活动受限后遗症,无法继续从事原有体力劳动。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花都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全责,张某无责。
【理赔难点】本案属于广州典型旧疾叠加事故损伤疑难案件,是保险公司最常用的压价手段,维权难度极大。其一,保险公司核查病历发现伤者存在腰椎旧疾,直接主张本次伤残、治疗费用存在旧疾参与度,要求按照比例大幅扣减赔偿金额,仅同意赔付部分损失;其二,保险公司抗辩部分康复治疗、用药针对旧疾调理,不属于事故赔付范围,拒绝全额赔付医疗开支;其三,刻意质疑伤残等级真实性,主张伤情不完全由事故导致,试图压低伤残赔偿金;其四,依旧试图区分城乡标准,以伤者户籍地为农村为由,压低整体赔付标准,恶意克扣各项赔偿金额。
张某作为家中主要劳动力,事故后长期停工无收入,高额手术费、康复费让普通家庭不堪重负,经济陷入困境。当事人多次自行与保险公司协商,对方始终以旧疾参与度为由恶意压价、比例赔付,坚决拒绝全额赔偿,维权彻底陷入僵局。为打破损伤参与度抵扣套路、争取全额赔偿,张某正式委托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介入维权。
【办案过程】接受委托后,团队精准拿捏广州旧疾叠加事故裁判规则,针对性击破保险公司损伤参与度抗辩。首先,团队律师全面对比伤者事故前体检报告、日常务工证明、就诊记录,证实伤者事故前旧疾轻微、无症状、无功能障碍、不影响劳作生活,本次重度伤情、手术治疗、伤残后遗症完全由本次车祸外力撞击诱发加重,旧疾仅为个人体质基础,并非事故过错,也不是损害发生的核心原因。
其次,团队检索梳理广州本地大量同类生效判例、广东省高院指导案例,明确核心裁判规则:交通事故受害人自身体质、既往病史不属于法定过错,侵权人不能以此减轻赔偿责任,损伤参与度不得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扣减依据。团队从法理、判例、医学机理三重维度撰写专业法律意见,彻底推翻保险公司比例赔付、旧疾抵扣的无理抗辩。
同时,团队协助当事人完成全套伤残、后续治疗、护理、误工司法鉴定,固定完整伤残赔偿依据。全面收集伤者广州居住证明、务工流水、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证实长期在广州城镇居住务工,依法按照城镇高标准核算全部赔偿项目。逐一核对医疗票据、用药清单、康复医嘱,证实所有治疗项目均为事故损伤必要支出,无过度治疗、无旧疾专项调理,确保医疗费用全额赔付。最终整理全套证据链,向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完全采信我方全部法律观点与证据材料,依法认定伤者旧疾不构成过错,不得作为扣减赔偿依据,彻底驳回保险公司损伤参与度抵扣抗辩。最终判决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张某各项损失共计81.2万元,包含医疗费、手术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全部法定项目,款项足额到账。
【案件总结】在广州交通事故理赔中,旧疾叠加损伤是保险公司高频压价套路,大量伤者因既往病史被恶意比例赔付、克扣大额赔偿。但法律明确规定,受害者体质差异、旧疾病史不属于过错,不能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精通此类疑难案件,熟悉广州司法裁判口径,能够精准击破保险不合理抗辩,帮助有旧疾的伤者争取全额赔偿,杜绝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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