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关于开展六大重点场所火灾隐患
自主排查的通告
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危化品企业:
为吸取近期以来广西区内外部分地区发生的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部署,以及自治区抗洪救灾和保生产安全双线作战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突出火灾隐患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根据6月16日《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的通告》(详见附件链接),持续推进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现就深化开展六大重点场所全覆盖隐患自主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二、自查时间节点
对2026年6月16日全市部署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以来,本单位组织开展自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工作闭环。其中:1.养老服务机构、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8月1日前完成首轮自查;2.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50%自查;3.所有六类重点场所务必于2026年9月1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建立隐患台账。
三、排查主要内容
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防火分区与建筑耐火等级设置情况,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器材运行完好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情况,重点岗位人员值班值守情况,应急力量与逃生能力建设情况等关键环节,全面摸清本单位火灾风险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本单位自查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管理、安保等岗位人员对照《自查表》逐项排查,杜绝走过场、纸面自查。自查记录表、现场照片、整改前后对比资料妥善留存备查。
(二)建立“两张清单”。全面梳理形成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能够当场整改的隐患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临时防控措施,严防火灾事故。
(三)主动接受监督。消防救援部门将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抽查核查。对未组织自查、自查弄虚作假、隐患长期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隐患突出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公开曝光。
附件:
2.六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清单
养老机构火灾隐患自主排查登记表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自主排查登记表
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自主排查登记表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隐患自主排查登记表
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自主排查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火灾隐患自主排查登记表
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汇编(范例)
钦州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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