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向社区转派任务,不能只看事情急不急、工作重不重要,先要分清: 这是街道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还是社区依法履职、依法协助的事项。
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正是用来把这条边界划清。属于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或者街道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得直接转嫁给社区。确需社区协助的,也不能把“配合”变成“全盘负责”,更不能让社区成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事项的责任主体。
准入也不是简单填张表。以宁夏试行制度为例,拟交给村、社区的事务,要说明设定依据、职责范围、工作期限和工作保障,并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意见。这说明,派任务之前还要回答几个实际问题:依据够不够,社区具体协助什么,经费和工作条件有没有,任务需要持续多久。
中央现行政策还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已经纳入的事项并非长期不变,临时性任务结束、依据发生变化,或者实践中出现随意加码,都应及时纠正调整。
各地准入目录、审批层级和表格并不完全相同,但核心作用一致: 防止职责下沉变成责任转嫁,让社区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居民服务与基层治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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