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集了2019年以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留言中提及的相关设备,分享给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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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路机、灌缝机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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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盾构机不属于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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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俗称的升降作业平台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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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汽车举升机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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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曲臂式高空作业车不属于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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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仅用于保安在厂区内巡逻的非公路旅游观光车不属于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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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通常俗称的登高作业车,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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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沙滩摩托是不属于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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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集装箱堆高机目前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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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空作业车”不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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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汽车举升机”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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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建筑外墙施工中使用的电动吊篮,没有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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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拣选车、搬运车、牵引车不属于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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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留言系统

简单压力容器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是否需要定期检验?

企业在生产加工中使用简单压力容器储存压缩空气较为普遍,但是针对此类简单压力容器,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是否必须进行特种设备强制检验并取得合格报告,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安全阀及压力表是否需要定期检验?未定期检验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下面我们分别进行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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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单压力容器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中第7.1.11 条,简单压力容器是属于特种设备的,只是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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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必须进行特种设备强制检验并取得合格报告,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简单压力容器是否需要进行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办理,是否需要进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呢?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第7.1.11条的相关要求,“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1.4范围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专项要求,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负责其使用的安全管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当报废,如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本规程第8章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三简单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是否需要定期检验?未定期检验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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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阀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技术规程》TSG92-2026要求“安全阀定期校验,一般每年至少一次,安全技术规范有相应规定的从其规定”,其适用范围为“适用于《条例》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上所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02MPa的安全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按照TSG 21中规定的压力容器的分类,“简单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目录》(2014版)中“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里的“第一类压力容器”。

2、压力表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所规定的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上所安装的压力表属于必须进行强制检定的项目。根据《JJG 52-2013弹性元件式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其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3、《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于2024年12月1日实施,其中关于压力容器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内容:

简单压力容器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话,会不会因为安全阀未定期校验,而被判定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呢?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中的第1条说得很清楚,“本文件不适用于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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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安全阀、压力表不能正常使用的,还是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依据如下:

(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五条,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四条,本标准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结综上

综上,简单压力容器是属于特种设备,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特种设备强制检验,也不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但使用单位仍需要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安全阀及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需要定期检验。未定期检验属于一般事故隐患,不属于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需要注意的是压力容器相关的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就会涉及到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设备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监管,应按《特种设备目录》进行界定。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1000

锅炉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1100

承压蒸汽锅炉

1200

承压热水锅炉

1300

有机热载体锅炉

1310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

1320

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2000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2100

固定式压力容器

2110

超高压容器

2130

第三类压力容器

2150

第二类压力容器

2170

第一类压力容器

2200

移动式压力容器

2210

铁路罐车

2220

汽车罐车

2230

长管拖车

2240

罐式集装箱

2250

管束式集装箱

2300

气瓶

2310

无缝气瓶

2320

焊接气瓶

23T0

特种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维缠绕气瓶、

低温绝热气瓶)

2400

氧舱

2410

医用氧舱

2420

高气压舱

8000

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8100

长输管道

8110

输油管道

8120

输气管道

8200

公用管道

8210

燃气管道

8220

热力管道

8300

工业管道

8310

工艺管道

8320

动力管道

8330

制冷管道

7000

压力管道元件

7100

压力管道管子

7110

无缝钢管

7120

焊接钢管

7130

有色金属管

7140

球墨铸铁管

7150

复合管

71F0

非金属材料管

7200

压力管道管件

7210

非焊接管件(无缝管件)

7220

焊接管件(有缝管件)

7230

锻制管件

7270

复合管件

72F0

非金属管件

7300

压力管道阀门

7320

金属阀门

73F0

非金属阀门

73T0

特种阀门

7400

压力管道法兰

7410

钢制锻造法兰

7420

非金属法兰

7500

补偿器

7510

金属波纹膨胀节

7530

旋转补偿器

75F0

非金属膨胀节

7700

压力管道密封元件

7710

金属密封元件

77F0

非金属密封元件

7T00

压力管道特种元件

7T10

防腐管道元件

7TZ0

元件组合装置

3000

电梯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3100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3110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120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130

强制驱动载货电梯

3200

液压驱动电梯

3210

液压乘客电梯

3220

液压载货电梯

3300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310

自动扶梯

3320

自动人行道

3400

其它类型电梯

3410

防爆电梯

3420

消防员电梯

3430

杂物电梯

4000

起重机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4100

桥式起重机

4110

通用桥式起重机

4130

防爆桥式起重机

4140

绝缘桥式起重机

4150

冶金桥式起重机

4170

电动单梁起重机

4190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4200

门式起重机

4210

通用门式起重机

4220

防爆门式起重机

4230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4240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4250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260

造船门式起重机

4270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4280

装卸桥

4290

架桥机

4300

塔式起重机

4310

普通塔式起重机

4320

电站塔式起重机

4400

流动式起重机

4410

轮胎起重机

4420

履带起重机

4440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4450

铁路起重机

4700

门座式起重机

4710

门座起重机

4760

固定式起重机

4800

升降机

4860

施工升降机

4870

简易升降机

4900

缆索式起重机

4A00

桅杆式起重机

4D00

机械式停车设备

9000

客运索道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非公用客运索道和专用于单位内部通勤的客运索道除外。

9100

客运架空索道

9110

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9120

循环式客运架空索道

9200

客运缆车

9210

往复式客运缆车

9220

循环式客运缆车

9300

客运拖牵索道

9310

低位客运拖牵索道

9320

高位客运拖牵索道

6000

大型游乐设施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用于体育运动、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大型游乐设施除外。

6100

观览车类

6200

滑行车类

6300

架空游览车类

6400

陀螺类

6500

飞行塔类

6600

转马类

6700

自控飞机类

6800

赛车类

6900

小火车类

6A00

碰碰车类

6B00

滑道类

6D00

水上游乐设施

6D10

峡谷漂流系列

6D20

水滑梯系列

6D40

碰碰船系列

6E00

无动力游乐设施

6E10

蹦极系列

6E40

滑索系列

6E50

空中飞人系列

6E60

系留式观光气球系列

5000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5100

机动工业车辆

5110

叉车

5200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F000

安全附件

7310

安全阀

F220

爆破片装置

F230

紧急切断阀

F260

气瓶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