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功能,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纾困解难,提升劳动者技能,积极助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
按照《通知》,我省将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其中注重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是一大亮点。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025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202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同时,我省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2026年度毕业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在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2026年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按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分别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同一参保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且不得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对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可增加2次补贴次数,一证一补贴。
此外,我省将推动稳岗扩岗政策直补快办。加强主动服务,畅通稳岗扩岗资金发放渠道,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推送政策信息和资金用途,经参保单位确认后及时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参保单位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督促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领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留滞留问题。进一步提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证岗相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就业需要,积极鼓励在职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取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与就业、税务、教育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高校毕业生等信息,加强部门业务协同,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审核完毕后及时反馈结果。
《通知》指出,各地要强化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作,落实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延续实施的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记者孙潇)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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