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董兆瑞)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北京警方会同金融监管局、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等工作。截至目前,已破获金融、商贸领域经济犯罪案件1000余起。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金融商贸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李茂林结合前期办理的案件,详细解析了三类作案手法,并做防骗提示。

第一类是侵害群众房产权益的犯罪行为:

李茂林介绍,这类案件犯罪分子往往花重金租用豪华办公场所,虚构公司资金资产、经济实力,营造“不差钱”的假象。随后,他们编造将要上市的谎言,假意以高于市场价格购买二手房产,先向卖房人支付两三成的房款,并要求办理过户手续,谎称尾款将分期付清。一旦卖房人将房产过户,犯罪分子便立即用房产抵押借款,并快速转移资金,不再支付房款。最终,造成卖房人房产损失。

警方提示,房屋所有权变更应以登记为准。当面对高价诱惑,一定要擦亮双眼、冷静思索,房产交易走官方资金监管渠道,切勿接受“先过户、后付款”。同时,对于有购房意向的市民群众,购买房产要通过正规途径,对那些能通过“关系”“渠道”低价买到房的广告,要及时向政府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避免上当受骗。

第二类是危害群众就业的犯罪行为:

李茂林介绍,犯罪分子利用求职者急于寻找工作、接受劳动培训的心理特点,大肆骗取就业服务费用,不但造成财产损失,对初次就业群体影响更大。

一是出国劳务骗局。犯罪分子在没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的情况下,虚构境外高薪工作岗位,以低门槛、高收入为诱饵,骗取务工人员定金、服务费、签证费、就业保障金等各项费用,最终卷款跑路。

二是“招转培”骗局,犯罪分子以招工为名吸引求职者面试,面试期间谎称“高薪资、零门槛、管培训”,并以办理入职“岗前培训”为名,诱导求职者在网贷平台贷款,用于缴纳培训费用,实际上,不提供任何工作岗位和有价值的培训,求职者还平白背上高额债务。

警方提示,不要轻信“零门槛、高薪金”的话术,凡是提前收取各类费用的中介一律远离,拒绝岗前培训贷款。此外,通过中介出国工作,应先登录商务部官方网站,核验中介公司是否具备资质,谨防被骗。

第三类是涉金融服务类经济犯罪:

李茂林介绍,近年来,伴随普惠金融持续发展,信用贷、消费贷已成为市民贷款的重要渠道,一些非法贷款中介趁机钻空子,制造金融陷阱,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一是“AB”贷骗局。非法贷款中介以能为征信不足的客户A办理高额贷款的名义,让客户A找来见证人B“当紧急联系人”,辅助A贷款。当B到场后,犯罪分子就利用模糊话术,哄骗B签定欺诈性协议,诱导B贷款后再转借给A使用,从中收取高额服务费,最终致使A、B都背负了债务。

二是非法助贷。不法贷款中介通过伪造交易流水、购买空壳公司等方式,为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包装增信,并以虚假申贷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由空壳公司抽成后再返给贷款客户,以此规避金融监管,赚取中介服务费。

警方提示,如有资金需求,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咨询办理。警惕打着“低息借款”“高额返佣”等旗号的互联网推广和中介人员,不轻信、不盲从,避免陷入黑灰产业“陷阱”。同时,不要随意为他人签字担保,仔细阅读每一条合同内容,不签空白、阴阳合同。一旦遭遇诈骗,立刻保存聊天、转账、合同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