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佐6月29日以100万台币交保,今上午首次开庭,也意味「枪炮」案正式开打。 (图/记者黄宥宁摄)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道
艺人孙鹏、狄莺之子孙安佐(改名孙健豪)涉持有非制式霰弹枪、空气枪及模拟枪,另被控自制喷火枪,多次在公共场所测试,并将影片上传社群平台,被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恐吓公众等罪嫌起诉。孙以100万元(台币,如下同)交保后,曾向媒体强调「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士林地院今(30)日首开庭,意味着法庭攻防也将展开。
孙涉持有非制式霰弹枪、空气枪及模拟枪,并自制具有喷火功能的装置,前后7次在公众得出入的场所测试喷火威力,还将相关影片上传社群平台。士林地检署侦查终结后,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恐吓公众等罪嫌将他起诉。
士林地检署6月29日起诉移审后,士林地方法院召开接押庭。孙安佐面对起诉内容,仅坦承未经许可持有模拟枪,其余犯行均予以否认。
法院指出,案内已有共同被告及证人的具结证述,另有检方勘验报告、枪支鉴定书,以及同案被告间的LINE对话纪录等证据可佐,足认孙安佐涉犯起诉书所载罪名嫌疑重大。
法院审酌,检方侦查已经完毕,相关证人均已具结作证,孙安佐使用、持有的枪械也已遭扣押,因此难认他仍有灭证或勾串证人的可能。
不过,法院认为,孙安佐过去在美国求学期间,曾因非法持有枪支零件、弹药等案件遭美方判刑及执行。该案虽因同一事实,经台湾法院判决公诉不受理确定,但他又于2018年及2019年间上网购买本案相关枪支,仍有反复实施枪炮犯罪之虞。
法院另考量孙安佐被控持有的枪支数量、所涉罪名及罪数,若未来均遭判决有罪,预期量刑非轻,依人性不甘受罚的本性,可能产生规避刑责、逃亡的动机,因此认定他具有羁押原因。
法院最终衡量孙安佐已遭羁押一段时间,应已受到相当警惕,再综合其家庭、身份、经济能力、涉案分工及犯行造成的危害等情形,认为以一定金额具保,已足以确保后续审理及执行程序,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因此裁定他以1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另命他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接触同案被告及证人。
孙安佐交保当天,由父亲孙鹏前往法院办理具保手续。孙鹏面对媒体询问全程未作回应,孙安佐步出法院时则表示「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并强调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判决。
士林地方法院今上午首度开庭审理,这也是孙安佐交保后首次为本案站上法庭。至于他对检方指控将如何答辩,以及法院后续如何调查枪支来源、性能、相关共犯分工与各项证据,仍有待审理进一步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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