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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智伟同志请求辞去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29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南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李智伟同志请求辞去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李智伟同志辞去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南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贵阳市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袁莉等同志辞去南明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29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袁莉、杜敏二位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7月29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吕 力同志为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来源:南明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