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在宁夏摩电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3月我区启动摩电车辆专项整治以来,全区累计查处涉摩电车辆交通违法44.2万起,涉摩电车辆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27%、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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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马占文介绍,专项整治期间,宁夏公安交管部门强化路面巡查管控,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每周组织一次全区性集中统一行动,各地高频次、多轮次组织开展小会战,以主要路段路口为重点,加大对摩电车辆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九类突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集中整治骑行头盔佩戴问题,各地采取教育引导与依法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全区摩电车辆骑行头盔佩戴率提升至61%,较整治前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处罚36.63万起,未佩戴头盔诱发的颅脑损伤亡人事故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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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马占文
此外,我区建成应用电动自行车行驶管理平台,通过新技术手段,实时抓拍多人骑乘、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点对点发送短信提示提醒,对多次严重违法驾驶人落地核查、当面教育、实施处罚。共享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摘盔断电”硬性管理要求。同时开展溯源调查,对亡人事故实行“一案一溯源”,截至目前已完成33起事故溯源调查,深挖源头隐患,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处理。
为彻底斩断非法链条,我区多部门协同发力,全链条溯源管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销售商动态监管档案,严查货证不符、超标车销售和虚假宣传等行为;交通运输部门持续优化国省道、农村公路通行环境;住建部门在有条件的非机动车道实施分道通行措施,增设机非隔离护栏、交通标识等。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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