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茉莉奶白千万侵权案持续发酵,全网针对LV大范围维权的争议愈演愈烈。
无数消费者、本土商家期待品牌给出温和表态,可LV母公司LVMH高层在业绩会上的公开发言,直接和大众彻底撕破脸。
一边依靠庞大的中国市场赚取巨额利润,一边持续发起密集诉讼打压本土中小经营者,LV到底还想不想要中国市场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北京时间7月28日凌晨,LVMH集团开了2026上半年业绩电话会,本来这种会,大家该聊的是数字。
营收386.44亿欧元,报表口径同比降了3%,但有机口径涨了2%;经常性经营利润86.91亿欧元,降了4%;净利润56.97亿欧元,跟去年差不多持平。
亚洲市场,不含日本还是表现最好的地区,涨了6%,营收占比从28%提到29%,但增速在放缓,第一季度涨7%,第二季度只剩4%。
数字就这些,一点也不复杂,但分析师们不关心这个,他们直接开问,上半年在中国业绩没怎么好转,跟最近那一堆商标官司有没有关系?
LVMH首席财务官Cécile Cabanis是这么回的,知识产权是我们绝对的核心资产,我们会全力保护,不止在中国,我们在全球都定期处理商标侵权。
整个回应里,你感受不到任何对中国市场舆论的在意,没有“我们理解公众的关切”,没有“我们会关注消费者的反馈”,甚至连句客套话都没有。
语气平稳得像在念一份法务部准备好的免责声明,我觉得这个回应本身就说明了,在LV的决策层看来,这事儿根本不算事儿。
他们可能真没觉得自己哪里做得不对,在他们的商业逻辑里,商标维权就跟呼吸一样自然,看到侵权就起诉,天经地义。
至于社交媒体上那些骂声?可能压根不在他们考虑的范围之内,但你琢磨一下这个时间点。
7月28日的财报会,离6月29日茉莉奶白案一审判决刚好过去一个月,这一个月里,从微博到抖音到小红书,关于LV“过度维权”的讨论铺天盖地。
一项民调显示近六成网友认为LV在“过度维权”,结果人家高层第一次公开回应,态度就四个字,关我屁事。
这让我想起一个很朴素的道理,品牌不是法务部说了算的,你在法庭上赢了一千场官司,但在舆论场上输掉的东西,可能比那一千场加起来都贵。
说完了高层的态度,咱们来看看这“上千场诉讼”到底怎么回事,公开数据显示,近五年LV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
1691起什么概念?平均下来差不多一天一起,光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了56起,最新的案件排期已经排到了8月。
而且这1691起官司的被告名单,那叫一个五花八门。
从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到南京街头的鸭血粉丝汤店,从日用百货小店到珠宝首饰商,从葡萄酒到酒吧服务。
甚至连香港一家理发店的座椅,因为视觉上和LV的注册商标有点相似,都被LV盯上了,被告大多是注册资本几万块钱的小商户。
一个年营收几百亿欧元的跨国巨头,追着街边小卖部打官司,说实话这种画面放在谁眼里都不太体面,咱们具体说几个案子。
第一个是茉莉奶白,6月29日,苏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茉莉奶白侵害了LV旗下7枚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
判赔经济损失1000万,加维权合理开支30万,合计1030万,涉案加盟店在10万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茉莉奶白表示要上诉。
法院认定侵权了,该赔的得赔,这没问题,但我想说的是另一件事,一个卖十几块钱奶茶的品牌,跟一个卖几万块包包的品牌,消费者真的会搞混吗?
这不是法律问题,这是常识问题,法律上LV赢了,但舆论场上很多人觉得这事儿离谱,第二个是国家知识产权局。
你没看错,LV把国家知识产权局也给告了,7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案号京73行初4727号的案子。
原告是LV,被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有个自然人黄民耀作为第三人,这已经是LV第六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了,前五次的结果是3胜2败。
LV为什么要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简单说就是LV想注册某个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没批,LV不服,就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了。
这事儿在法律上叫“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说白了就是“你不让我注册,我就要告你”,律师说这属于常见的行政诉讼,不是“对着干”。
但不管怎么解释,一个外国品牌三番五次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这事儿传出去,观感能好到哪去?
第三个厦门楼盘的乌龙,7月26日,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专门发了个通报,因为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说“LV因为楼盘外立面有四叶类雕花装饰,就把开发商给告了”。
法院的通报说得很清楚,网传案情不属实,真实情况是小区沿街有个服装店在卖假LV,LV起诉的是卖假货的商家和没尽到管理责任的物业。
跟楼盘外立面的雕花装饰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有意思的是,为什么大家这么容易就信了“LV连楼盘雕花都要告”这种说法?
我觉得答案很简单,因为LV这些年在中国打的官司实在太多了,多到大家已经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这牌子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谣言能传得开,往往是因为它有生长的土壤。LV自己给自己制造了这片土壤。
聊到这儿,咱们得说说这次争议最核心的那个问题了,那朵四叶花,到底算谁的?LV的四叶花卉图案诞生于1896年,是品牌最经典的识别元素。
但问题在于这个图案跟中国古代的宝相花、柿蒂纹长得实在太像了。
有网友翻出了唐代的敦煌壁画、宫廷器物、古典园林窗棂上的纹样,跟LV的四叶花放在一起对比。
你去看一眼就知道了不是“有点像”,是“神似”,据考证中国传统柿蒂纹、宝相花纹已有上千年历史,远早于LV品牌及其商标注册时间。
LV官方自己也承认过,四叶花卉的设计灵感之一来自日本徽章和和风纹饰,而这些纹饰的源头,又可以追溯到中国唐代的宝相花。
这套逻辑在法律上站得住脚,但在情理上呢?现有商标法的逻辑就是“谁先注册谁有理”。
法律不问这朵花一千年前是谁绣在敦煌壁画上的,它只问1896年谁在法国注册了,所以说法理上LV赢了,但情感上LV在输。
而LV最核心的那个符号就是那朵四叶花,所以LV对四叶花的保护,已经超出了普通商标维权的范畴,这朵花就是LV的命根子。
任何可能稀释这个符号独特性的东西,LV都会不惜代价去清除,从这个角度讲,LV的做法是“理性的”,在它的商业逻辑里,这朵花必须独占,不能跟任何人分享。
你在法庭上可以独占这朵花,但在中国人的集体记忆里,这朵花在敦煌壁画上已经开了一千多年。
你一个一百多年前注册的法国品牌,凭什么把大家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圈起来收费?我不是说LV不该维权。
该维的权当然要维,假货泛滥对任何品牌都是伤害,但维权的边界在哪里?
当一个品牌的维权范围从箱包类无限扩张到奶茶、鸭血粉丝汤、珠宝、葡萄酒、理发店座椅,甚至把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告上法庭的时候,这个边界是不是已经模糊了?
而且我觉得LV正面临一个很尴尬的局面,它赢了官司,但正在失去人心,你看法务部门,战绩辉煌。
一个奢侈品牌最值钱的东西是什么?是那个Logo吗?是那朵花吗?是消费者愿意为那个Logo和那朵花支付溢价的意愿。
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感这个品牌的时候,那个溢价还能维持多久?上半年亚洲市场虽然还是涨的,但增速从第一季度的7%掉到了第二季度的4%。
同时LV在中国陆续关闭了上海前滩太古里巧克力店、北京首都机场店、昆明金格百货时光店、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店等门店。
关店和打官司同时发生,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别扭,所以说财报会上那个分析师的提问其实问到了点子上,他把中国业绩放缓和LV打官司联系在了一起。
LV的CFO回避了这个问题,但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比LV愿意承认的更要命,官司赢了,人心输了。
各位老铁,你们觉得LV这波操作到底是合理维权还是过度霸道?茉莉奶白那朵花跟LV的四叶花,你们看着像吗?
最后要注意知识产权依法应当保护、打击假货合法;行业普遍认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法律层面 LV 所有诉讼均依照《商标法》提起。
评论区聊聊,觉得我说得有道理的点个赞,我下期接着扒奢侈品品牌在中国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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